JK羅森 作品

第一百七十五章 人若犯我,百倍報之!(第2頁)

  林傑憤怒道:“明明是你走路不看路,撞的我!”

  男人叫囂道:“你說我撞的你?誰信啊!”

  林峰解開釦子,脫掉外套扔在沙發上。

  從裡面拿出一張黑金卡,讓林傑拿去給前臺。

  “有點熱,拿這個告訴前臺。”

  “這裡的一切損失,都算我的。”

  林傑知道黑金卡,他在電視裡見過。

  林傑點點頭,“好。”

  等林傑一走,林峰扯了扯領口,上去就給對方一拳。

  直接把對方給打懵了。

  “你麻痺的,竟然敢打老子,老子今天……”

  林峰一腳踹對方肚子上,冷聲道:“我打你,怎麼了?”

  男人捂著胃,覺得裡面翻江倒海,難受得很。

  “我擦你大爺的,你……”

  林峰拿起桌上的花瓶,直接狠狠砸在他頭上。

  “我弟弟也是你能打的?”

  林峰以前打架,就特別兇殘。

  服用完洗髓丹之後,身體素質比特種兵還要厲害!

  眼前這個男人,看著兇狠,其實是花架子而已。

  林峰幾腳下來,就趴在地上,非常狼狽。

  罵人的話要多難聽,就有多難聽。

  威脅林峰,如何如何等等。

  這些話,說白了也就嚇唬嚇唬沒出社會,像林傑他們。

  林峰從中學就開始在外面混,直到高三畢業。

  上了大學後,才收斂性子,現在才相妻教子,做個奶爸。

  林峰為人處世,有一條原則!

  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百倍報之!

  “我今天就把話撂這了,我就算把你打殘打廢!”

  “躺醫院一輩子,我養著都沒問題!”

  他寧可付醫藥費。

  也不願意受傷的人是林傑。

  對方被林峰這話嚇了一跳,“你敢!”

  要是換做以前,林峰可能不敢。

  但是現在他有錢,就等於有了底氣。

  面對這種事,如果錢不能解決,就用拳頭解決。

  拳頭解決了,就用錢善後。

  老闆和林傑過來,看到地上的男人,被打得如此狼狽,都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