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小二 作品

第1844章 省長的批示(第2頁)

 

這個結果是秦峰早就意料到的。

 

劉小平是市長,他可以根據實際靈活調整副市長分工。也就是說,幾個副市長具體管什麼、負責哪塊工作,都由他來決定,這是他這個市長的權力。

 

當然,按照規定也不是說完全由劉小平說了算,這個事還需要市委批准同意,可在實際當中,市長是市政府的一把手,出於工作需要和尊重,市委一般不會干涉市長對市政府內部工作的調整。

 

所以歸根到底,副市長管什麼工作基本上是由市長說了算的。

 

也就是因為這個,所以秦峰早就猜到了自己即使當了這個副市長也沒多大實際權力,他的主戰場依然還是宜安縣。

 

說句心裡話,秦峰自己也不打算過多參與市政府的事,他更願意全心全意待在宜安縣。

 

“這個我早猜到了。”秦峰把文件遞還給了謝志國。

 

“你認為省裡為什麼要提你當副市長?還是在市政府不推薦以及你的民意測評分不達標的情況下強行提拔的。”謝志國問秦峰。

 

“如如僅僅只是為了提你半級沒有實際用處的話,省委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這麼做?”謝志國再問。

 

秦峰愣了愣,心裡也有了疑問。

 

如果僅僅只是讓自己幹個掛名的副市長,提個半級,這對省委有什麼實際意義?省裡幹嘛做這種沒有實際意義的事?

 

秦峰本身就對宜安縣有著絕對的控制力,上面再這麼做沒什麼意義。

 

如果是市委市政府要提他當個掛名的副市長還可以理解,而省裡強行這麼做的確有些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