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遠赴人間驚鴻宴(第2頁)
只有碰見自己喜歡的人,碰見自己願意付出性命的人,才會把貞潔匕送出去,不然就算結婚,她們也不會在洞房時將這柄貞潔匕送人。
故此,在草原上,也是在元朝裡,結了婚不算什麼,可如果你手裡有你老婆送給伱的貞潔匕,那在所有已婚男同胞中,你絕對是最靚的那個崽。
什麼叫家庭帝位啊!
叉腰、叉腰、叉腰……
人家把命都託付給你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光榮?
所以,他可以裝作不懂。
反正你趙敏也是偷偷塞的。
我又不是你們草原上套馬的漢子,不知道這些,不是挺正常的嘛,總不能說你把你的貞潔匕偷偷塞給我,就賴上了我,必須要我娶你吧?
沒錯,貞潔匕的去留是女子自願的。
也就是說……未婚女子把貞潔匕送給別的男人是合規矩的,在草原上,也是被承認的信物,但並不意味這個男人有了貞潔匕就能娶走這個女人,草原上,雖說不像中原這邊,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說法,可你要是太弱了,女方家庭也擁有拒絕這段婚姻的權力,貞潔匕什麼的,頂多象徵女兒的態度,可為人父母,自是要考慮到麵包與愛情的問題。
反之亦然,如果男方沒看上,也可選擇登門退還貞潔匕,草原兒女豪爽,大家開門見山的談,話說開了就是,總比某些中原書生吊著自家婆娘,讓其日夜勞作,供自己直到金榜題名,卻一腳踹開,娶了某個大官家的閨女強。
故此,他可以不認吶!
可是,想了想,他還是來了。
認出來了,卻裝作不認,這不是他林朝辭的作風。
他林朝辭是個頂天立地的男人,背上壓了那麼多人類、神只、異族的命,他都敢面不改色的扛下來,小小一個蒙元郡主,還會怕了不成?
說到這裡,他也要感謝黃蓉。
那一晚,他是帶著貞潔匕去的。
即便他當時沒說,黃蓉就答應了,可在後面意亂迷情的摸索中,他也能確定黃蓉摸到了那柄匕首,從黃蓉當時一下子冷清的態度中,他也知道黃蓉猜出了這是什麼,可黃蓉卻依舊裝作不知道,生疏的往他脖子上種草莓,頂多是力度大了點,只是,這份情卻是不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