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我從不受人威脅(第2頁)
說著,林朝辭豎起食指。
“第一:奉還那枚十萬年魂環,及那枚十萬年魂骨,作為交易,也是作為談判,我可以做主,取得修羅神劍,讓你的羅剎第九考順利通過。”
說罷,林朝辭又豎起中指。
擺出了一個“耶”的手勢。
“第二:吊銷一部分人的通緝令,免去對一部分勢力的打壓,作為交易,也是作為談判,我可以做主,將部分高端魂導器的製作圖紙、魂骨、魂環、仙草,乃至於部分秘境的進入名額,送給你們,就當是我買下這些通緝令的籌碼。”
末了,林朝辭豎起無名指。
算上食指與中指,正好成三指。
“第三:若貴殿想與我結盟,則,應當按照我的意願擬定結盟契約,不得探查我手下任何勢力,不得私自扣押我的任何手下,不得詢問我為何要如此做,不得於談妥的基礎上臨時變卦,作為交易,也作為結盟契約上的硬性規定,我可以做主,在結盟契約生效後,對你們開放所有我所掌握的東西,只不過,兌換這些東西需求功勳點,這是不能違反的規則。”
乍一聽,第二與第三疑似重合。
可仔細聽聽,就能聽出二者的不同。
第三是開放“所有我所掌握”的東西。
而第二隻是“部分我所掌握”的東西。
一個是所有,一個是部分。
這裡面的水分可就大了去了!
可真正讓比比東意外的,卻是那離奇的第一條——捨棄十萬年魂環與魂骨,換得林朝辭配合她一次!
幾個意思?
我吃了你,你還覺得虧了?
又不用你負責!
合著你還嫌棄上我了!
只是,冷靜下來,仔細想想,若將這句話拆分並細細品味,不難發覺到一絲絲不對勁,若再將這一絲絲的不對勁與小舞莫名的敵意結合……
“原來如此……”
比比東長出一口氣。
玫瑰色的紫眸中驀然閃出殺意。
怒極反笑,呵斥道:“我說怎麼把這條規則放在最前面,原來,這裡還坐著一隻當年在我手下狼狽而逃的十萬年化形魂獸柔骨兔啊!”
此言一出,恍若一石激起千層浪!
小舞粉紅色的瞳孔驀然一縮!
連千仞雪與胡列娜都止不住的看向了小舞,就更不用說早就嗅到相思斷腸紅花香的月關及存在感一直很弱的鬼魅了!
小舞努力的繃著臉。
直勾勾的盯著比比東。
比比東也沒害怕。
直勾勾的盯著小舞。
真就好似天雷碰地火。
會議室裡驀然便充滿了火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