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再見故人(第2頁)
終身,也就這麼大了。
可林朝辭卻喜歡的很。
狗這玩意,養好了,通人性。
過去,常有拿狗來比喻人的話,就比如說:交人還不如交條狗,起碼,無論你落魄與否,再見這條狗時,這條被你餵過的狗還會對你搖搖尾巴,可是,再見了人,見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卻是寥寥無幾,甚至根本沒有。
吞日等七條小狗很有靈性。
被他買回來,一直沒咬過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斷,也沒咬他。
養著養著,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我倒是沒養雞。”
“不過,還是養了你們幾個的。”
掂了掂又有點胖了的遣星,林朝辭嘟嘟囔囔的嘮叨著,末了,話鋒一轉,將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話說,你又胖了點,還是多運動運動減減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對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聽我說謝謝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找藉口也不要這麼隨便,好不好?
翻了個大大的白眼。
遣星跟在吞日身後。
懶散的出了門。
直至半個小時後,才跟著林朝辭回來。
養過狗的人都明白。
每天早上必須起床遛狗。
六點半。
小舞也起來了。
儘管是睡眼惺忪,衣衫不整。
穿上拖鞋,學著林朝辭的模樣,去衛生間洗漱了一番,直至此時,林朝辭也遛狗回來了,吃著羅網成員送來的早餐,七點鐘之前,要把一切應當收拾的東西,全部收拾妥當。
“昨晚,我跟你說的那些事……”
“經過一晚的思考,你想的怎麼樣了?”
喝了一口香菇雞肉粥,又細嚼慢嚥的吃了口松花火腿,林朝辭放下勺子和筷子,如此問道。
小舞知道林朝辭的意思。
點點頭,嚼著冰梗菜的小嘴說起話來還有點含糊不清:“我想了想,還是決定跟你去見一見她,就是不知道你能給我的底線究竟是什麼級別,是漫天要價落地還錢,還是實事就事不玩套路……”
“應該說,有恃無恐吧!”
品著美食,林朝辭如此說道。
說罷,話鋒一轉:“比比東的羅剎神第九考必須拿下我,只要我拿走修羅神劍,成為修羅神的神考者,就像釣魚一樣,我想吊著比比東多久都沒問題,她莫得選擇,只要你不把價格開的太離譜,如要她償命之類,縱是一次談不攏,一年,十年,一百年,總是能談攏的,我有的是耐心,可留給她的時間真的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