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木子 作品

第八百六十二章 意外(第3頁)

信裡舉報丁秋楠就一件事,那就是公車私用。

其實也可以說他這一封信,實際上是把李楚和丁秋楠兩個人都舉報了。

因為信上所說的那個公車,就是李楚的那輛車。

而所指的私用,就是工作期間丁秋楠有的時候需要外出,經常都是直接就讓田軍送她了,甚至還有幾次是她自己開車出去的。

其中到是列舉了一個,是丁秋楠有一次開著這個車跑飯店吃飯去了。

她用李楚車這件事,如果站在醫院的角度看,應該給頒發錦旗才對,因為她給醫院省車省油了。

畢竟李楚的這輛車加的油可不是醫院這邊出的。

不過舉報人沒有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現在的這輛奧迪100,它可不是公車。

如果是之前那輛伏爾加,那還可以硬往公車私用上邊靠。

現在這輛奧迪,這是商務部門獎勵給李楚本人的,並且逐級上報審批過,可以說整臺車除了車牌之外,它就是一輛私家車。

而且目前加的油,都是商務部門那次給車的時候帶的那些油票,完完全全的跟公車沒有關係。

所以他這個舉報壓根就不成立。

“呵呵”這信把李楚都給看樂了。

他笑著搖搖頭,把信重新塞回信封裡,又放到了桌子上。

高政委也是笑著端起杯子喝了口水。

“怎麼樣老李,看完之後有沒有什麼發現?”

“老高,查這個人是上級的意思,還是你個人的意思?”

李楚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而問道。

“呃……可以說是上邊的意思,主要是想找出來看看他究竟是怎麼想的,僅僅是看不慣這件事,那還無所謂,但如果有別的想法,那可就是另外一個說法了。”

沒錯,如果舉報人比較正直,確實是看不慣丁秋楠整天用李楚的車,覺得她是公車私用了,那因為他不瞭解事情真相,無知者無罪嘛。

但如果是因為別的問題,是想報復的話,那就要另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