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0221【楊志賣刀】(第3頁)

    大雪稍停,楊志便進城賣刀,情況跟《水滸傳》不太一樣。

    他從早晨站到傍晚,終於有人來買刀。

    是個年輕混混,楊志都懶得叫價,一看對方就買不起。混混覺得自己被輕視了,罵罵咧咧走開,很快叫來一群同夥,站在楊志身邊冷嘲熱諷。

    雙方從口角發展為推搡,混混們想要搶刀,楊志情急之下就殺了一人。

    其餘混混一鬨而散,狂奔去縣衙報官。

    整個春節期間,楊志都被關在大牢。先是縣衙大牢,接著移送州院大牢,一直等到元宵假期結束,司理參軍才來審他的案子。

    殺人是要償命的,念及楊志因押運花石綱犯事,司理參軍從輕發落,只將他發配到衛州(新鄉、鶴壁一帶)。

    這個處罰,真的很輕,發配得太近了。

    直至此時,孫立才押著花石綱過來,正好跟即將登船的楊志遇上(楊志還得帶著枷,繼續押送花石綱)。

    他們兩個都屬於失期,但罪不至死,頂多不能當軍官了。

    孫立驚道:“大哥怎的犯罪?”

    楊志說道:“久等你不來,等到下雪又走不成。盤纏用盡,驛館還不給吃的,俺就尋思賣刀換錢,與人爭執便鬧出人命。伱回京去找朱大相公,看能不能給俺免了這罪。”

    兩人押著花石綱抵達東京,先去交了差事,孫立便去通知結拜兄弟們。

    孫立說道:“楊大哥是為了等俺,否則下雪之前就走了。俺要去求朱大相公,若是他不肯幫忙,俺便殺了送防軍人,救出楊大哥落草去。”

    “算俺一個,”李進義說道,“留在京城也沒甚意思,被那些鳥官呼來喝去。辛苦運一趟花石綱,沒賺到半文錢,反倒自己貼進去好幾貫。這世道,便做軍官也倒黴,索性落草做強盜逍遙快活。”

    林沖說道:“俺們十二個,既然結義為兄弟,楊大哥的事就是俺的事。朱大相公不幫忙,俺也去劫囚落草!”

    其餘人等,紛紛附和,居然沒一個退縮。

    他們只為了結拜義氣,就要拋家舍業救出楊志做強盜。

    商量一番,便結伴前往朱國祥的宅邸,自稱是朱銘的舊識,有重要事情求見朱國祥。

    朱國祥被皇帝留在宮裡,足足等待兩天,終於看到有馬車回來。

    十一人攔住車駕跪下,大呼道:“朱相公救命!”

    石彪立即拿起武器警戒朱國祥掀開車簾問:“你們是誰?”

    孫立說:“俺叫孫立,這是俺結義兄弟李進義、林沖、花榮、柴進、關勝……俺跟楊志大哥一起,很早就認得朱探花。朱探花還說,遇到難事定會幫忙。楊大哥失手殺了人,俺們也莫得辦法了,求朱大相公出手相救。”

    朱國祥聽到這些名字,整個人都麻了,跟看大熊貓一樣,盯著眾人看了又看。

    良久,朱國祥說:“進去再講。”

    “多謝相公!”十一人聞言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