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搞事情 作品

第六百九十九章 血色婚禮(中)(第2頁)


劉星想了想,點頭說道:“當然可以,現在距離婚禮正式開始還有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所以閒著也是閒著,還不如聽迪奧你說說這起謀殺案的具體情況,說不定作為專業人士的我能夠從這起謀殺案中發現出一些重要的信息。”

在劉星看來,現在迪奧提起的這起謀殺案中應該是隱藏著某些能夠幫助自己通過本次模組的線索,否則迪奧也不會在這個時候提起這起謀殺案。

畢竟迪奧很有可能要領便當退場了。

因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等會兒迪奧如果真的站出來揭發洛克的真實身份,那麼在這個食屍鬼的大本營中迪奧是必死無疑的。。。就算這次迪奧能夠不死,也肯定會被洛克再次關押在曼徹斯特的鮮花公墓中,從此再也無法離開鮮花公墓的經理室。

因此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自己恐怕是在這次模組中沒有機會再見到迪奧了。

所以有言道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劉星覺得在迪奧臨死之前,克蘇魯跑團遊戲大廳應該是不會安排迪奧在這個時候和自己聊一個無關劇情的謀殺案。。。除非這起謀殺案也能夠觸發一個特殊模組。

總而言之,劉星現在很期待迪奧接下來要說的那起謀殺案的具體情況。

“這起謀殺案說起來也還挺簡單的,被告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一個信仰惡魔的公司職員,不過在案發之前被告隱藏的非常好,並沒有被家人朋友知道他的特殊‘愛好’,而被害人則是被告的前女友兼前同事,至於被告與被害者為什麼會分手,根據被害者閨蜜以及公司其他員工的證詞來看,應該是因為被告實在是不求上進,在公司裡已經上了五年班依舊是一個普通員工,而同期與被告入職的同事基本上都已經升職加薪,所以被告在公司裡經常會被當做反面教材。”

“在案發半年之前,被害人主動要求與被告分手,被告當時並沒有做出什麼過激反應,很直接的便接受了被害人的分手要求,然後這裡就是第一個重點了,分手以後被害人就直接選擇跳槽到了洛克所在的公司,並且在三個月後因為業務能力出色而躋身公司的管理層,至於此時的被告依舊按時按點的上下班,工作也依然是不上不下,在同事看來和分手之前沒有任何區別。”

“然後又過了兩個月,被害人開始每天收到被告親手寫的信,信的內容就是想要重新在一起,一開始被害人並沒有在意,因為她的閨蜜和被告一個公司,知道被告依舊是那副不求上進的樣子,工作一點起色都沒有,不過因為被告連續給被害人寫了一個月的信,所以被害人也算是深受感動,答應了被告的見面請求在晚上十點於他們當初第一次約會時見面的天橋,然後被害人在晚上十點十三分從那座天橋落下,然後因為摔斷了頸椎而當場去世。”



“在一開始的時候,當地警方通過附近的監控錄像確定在案發時天橋上應該只有一男一女,女的自然就是被害人,而那個男的因為戴著帽子所以並沒有被拍攝到面部,但是從體型來看與被告幾乎是一模一樣,並且受害人和那名男子在天橋上待了超過十五分鐘的時間,最重要的是通過當時路過天橋的多名目擊者的證詞,那名男子一開始與受害者相談甚歡,但是後來發生了爭吵,最後那名男子突然將受害人推下了天橋。”

“案發之後的三個小時,被告就在家中被當地警方抓獲,並且在被告的家裡發現了與天橋上那名男子一模一樣的服裝與帽子,以及大量與惡魔信仰有關的書籍與物品,其中最重要的證據是被告的日記本,在那個日記本里有提到被告打算在被害人拒絕複合時,就直接把被害人給殺了,然後當地警方還從被告住處附近的監控攝像頭中發現,被告在九點鐘時身穿著那套衣服與帽子朝著那座天橋的方向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