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吐火的貓 作品

第722章 拜山(第2頁)

  甚至有一些妖怪,動了下山的心思。

  然而花果山山上有規矩,小妖怪要是下山的話,必須稟告。

  如果不稟告的話,那麼就會被逐出花果山,永遠不準再回來。

  許志清既然是當上了花果山的山主,那麼當然也要有相應的規矩。

  其實花果山的規矩不怎麼嚴格,平日裡的打架鬥毆之類的也不會管。

  不過,不允許欺負弱小的妖怪。

  如果兩個人要是有什麼矛盾的話,必須要要在擂臺上解決。

  公平的打上一架,生死不論。

  如果是無緣無故的欺負弱小的妖怪,那就別怪護法大隊去執法了。

  花果山建立了執法隊。

  從七十二洞妖王的手下面,挑選了一批妖怪出來。

  讓他們來維護花果山的規矩。

  這些人也不敢不同意。

  另外,他們也不敢不去維護規矩。

  一旦被人警告,他們徇私枉法之類的什麼,他們就會被逐出執法隊。

  相比較被逐出,他們還是喜歡待在執法隊裡面。

  另外,規定執法隊也是有著考核。

  如果不合格的話,也會被趕出去。

  許志清來到山下,就看到一對對穿著鐵甲的妖怪,他們手裡還有著兵器。

  有執法隊,也有巡邏隊。

  花果山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各有一隊伍在巡邏。

  一是看看花果山有沒有什麼事情,另外也就是給那些妖怪看一下花果山的改變。

  執法隊、巡邏隊成立。

  除此之外,別的部分也會慢慢的成立。

  花果山的改造不是一天兩天,所以嶽靈珊和程佳瑤有的時間是去改造花果山。

  幾年的時間,花果山或許還沒有什麼改變。

  但是幾十年之後,一定會改造成他們想要的模樣。

  妖怪和野獸是不一樣的,比如野豬王,從來沒有把野豬當做他的族人。

  只有覺醒了的,才有資格成為他的族人。

  一般精怪生下的孩子,也都是精怪。  
  而不是那些野獸,生下來的依舊是野獸。

  只有在機緣巧合下,比如說吃了什麼天材地寶之類的,才有可能成為妖怪。

  這還得是他們辛辛苦苦的修煉才可以。

  所以程佳瑤和嶽靈珊瞭解了這些之後,她們兩個人就準備在花果山上建造一個養殖場。

  甚至放養的人,都可以去挑選那些妖怪來去這事情。

  妖怪畢竟和野獸還是不一樣的。

  養殖出來的那些野獸,也可以販賣給那些妖怪。

  那些妖怪,在程佳瑤和嶽靈珊看來,其實還是挺窮的。

  一些還比較的可憐,洞府裡面可以說是一窮二白。

  有的妖怪,一身體毛覆蓋,沒有穿著衣服。

  不是他們不想穿衣服。

  而是他們沒有衣服可以穿。

  能夠穿衣服的基本上都是妖王,妖王之下的那些小頭目,很多都是穿著一個褲衩而已。

  他們成了妖怪,時間久了似乎也知道了羞恥之人。

  很多妖怪,都是用的葉子、皮毛之類的來當遮羞布!
  兩個人得知了這些情況,她們也準備弄一些衣服給那些妖怪穿。

  兩個人不是對妖怪多好,而不想看著他們一個個的光著屁股滿山跑。

  許志清在山腳下看到的那些執法隊穿著的鐵甲,也是因此而被建造出來的。

  很多來開路的妖怪,他們的身上都有這一件衣服。

  這是他們這段時間‘工作’的酬勞。

  其中牛妖和馬妖怪比較短,他們覺得拿出一些時間來‘工作’然後換喜歡的衣服穿,還是不錯的。

  來做工的基本上沒有什麼厲害的妖怪。

  都是最底層。

  他們平日裡都是被欺負的那一撮。

  後面,發現花果山的山主定下的規則真的能夠庇護他們,他們立馬就過來。

  並不是說這些妖怪是多麼多麼的善良,而是因為他們不強。

  所以他們才相對善良。

  山腳下通往水簾的地方,有著三人並行的小臺階。

  這是初步的成果。

  上山到下山的路有了,妖怪們發現這樣行走似乎更方便了。

  當然,也有一些翻越山石近道的妖怪。

  有的妖怪喜歡走在平坦的山石路上,而有的不喜歡。

  嶽靈珊和程佳瑤除了讓那些妖怪修出臺階之外,還準備修建一些水道。

  這些,都需要山神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