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年年 作品
第120章 蹲大牢(第3頁)
等他們到衙門的時候,天色已經大亮,衙門口早早的就開了,外面站著兩個衙役。
後續事情處理的還算順利,姜時安不是第一次來衙門,他上次買後面那塊地的時候就來過。
沒想到衙門的師爺還認識他,一聽說這次的事便領著一眾人去了公堂。
人證齊全,兩個人也沒什麼狡辯的,縣令思索一番根據律法下了判決。
馬錢蹲三年牢獄,宋書判的就稍微輕一點,五個月月,另外將他踹到地上的那些原價賠給姜時安。
姜時安對於這個結果沒什麼不滿意的,縣令大人直接就讓捕快押著兩人去了牢房。
這一通忙活下來,天色也已經大亮。
出了縣衙大門,姜時安叫上眾人去了酒樓,打算先用個早膳。
耽擱了一早上,往日這個時候眾人都在家裡忙活事情,總不能讓人跟著他白跑一趟。
村長几人一開始還不同意,這一頓酒樓少說也要幾百文錢,路上隨意買個包子吃就得了,不用這麼破費。
但姜時安堅持。豐年也挽著景昌平的手臂,直接將人拉進了酒樓。後面跟著的兩個兒子對視一眼,老爹都去了,他們就只能進去跟著一起混口飯吃。
等他們回到村裡早已日上三竿,太陽懸掛在半懸空,田裡幹活的人脖頸都掛著一條汗巾。方便留下來的汗趕緊擦去,以防迷了眼。
前去幫忙的漢子可是有好幾個的,他們都看的真切,回家就和自己婆娘說了,於是這一大早村裡就傳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