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公佈事故結論(第2頁)
他語氣沉重地指出,經過徹底的調查和核實,漢南縣盛河鞭炮廠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曹副局長詳細描述了這些安全隱患,他提到,首先,該廠的消防設施嚴重缺失,這在緊急情況下無疑會加劇災難的嚴重性。
其次,鞭炮倉庫並沒有被單獨隔離,這違反了最基本的安全生產規定。
更令人擔憂的是,生產區域、倉儲區域以及職工的工作和休息區域竟然混雜在一起,這種佈局極大地增加了發生事故的風險。
曹副局長繼續說明,正是由於這些安全隱患的存在,導致了一次較大事故的爆炸事故。
在這次事故中,不幸地造成了人員傷亡:共有7人不幸遇難,5人因傷勢嚴重符合評殘標準,另外還有22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輕傷。這些數字背後,是破碎的家庭和悲痛的親友。
隨後,曹副局長提到了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他明確指出,盛河鞭炮廠的廠長陳立強和副廠長賴春輝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經被刑事拘留。
這兩位負責人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同時,曹副局長還提到了另一位犯罪分子陳三強的情況。陳三強因在爆炸中受到重傷,目前正在漢南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儘管他的生命暫時得到了保障,但他的健康狀況仍然十分嚴重,因此他處於警方嚴密的監控之下。
曹副局長的彙報結束後,會議室裡一片寂靜。與會人員都在反思這次事故的嚴重性以及如何從這次悲劇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同時,他們也在思考如何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管,確保每一個工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這次事故調查報告不僅是對逝者的哀悼,也是對生者的警醒。
最終,事故調查組副組長、銀城市紀委副書記曾憲平同志以嚴肅莊重的神情,向常委擴大會議的與會領導詳細通報了盛河鞭炮廠事故責任的調查結果。
他詳盡闡述了調查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並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了嚴格的批評及相應的處理建議。
銀城紀委副書記曾憲平同志首先嚴肅指出,經過周密的調查核實,確認盛河鞭炮廠廠長、副科級幹部陳立強涉嫌嚴重違規違紀行為。
該同志在安全生產意識方面表現出極端的漠視態度,對於員工的生命安全及企業生產安全的保障,其肩負著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
根據調查結果,原計劃用於加強安全防護措施的18萬元專項資金,竟然被陳立強挪用,其動機在於購置豪華轎車,以迎合個人享樂主義的私慾。
此行為不僅違反了黨的紀律規定,更是背棄了一名黨員幹部應有的信仰與宗旨。為此,建議對陳立強採取開除公職及黨籍的嚴厲處分。
目前,陳立強的違法行為已經移交至檢察院,將由司法機關依法進一步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