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西洲 作品
第614章 立項(第2頁)
王學勝回去以後,立刻去找王學成,王學成和他商量了大半天,終於商量出一個搬遷方案出來,包括搬遷費和安置費以及安排住房等事項全部談妥了。
王學成暫時搬到村部去住,而另一戶人家,王學勝沒親自去,只是讓王兵帶人上門說了一番話,這戶人家就不敢不答應了。
另外看到王學成也答應搬遷了,這戶人家更不敢再不同意搬遷,王學勝在做通工作之後,立刻告知劉興。
劉興知道後非常滿意,為了顯示是他的功勞,專門去了這兩戶人家一趟,打出的旗號是做群眾的思想工作。
等這一切搞成之後,呂月萍知道後也是覺得劉興本事不小,居然這麼快就做通群眾工作了。
李存新及時把相關情況報告給葉正陽,等葉正陽知道劉興搞定這兩戶群眾之後,心裡面尋思了半天,沒多說什麼,但事後他給呂月萍打了電話,讓她暗中瞭解一下是什麼情況,不要出現逼迫群眾答應拆遷的事。
不管怎麼樣,劉興的目標實現了,便準備破土動工,興建王寨村小區,預計投資資金五百萬元。
劉興便過來和葉正陽商量,怎麼個建設法,是直接找建築商來給承建,還是承包給某個公司來運作。
前一個鎮裡就是開發商,資金全部由鎮裡投入,難處在於鎮裡一時拿不出這麼多的資金來搞建設。
而第二種情況則相當於鎮裡出讓土地,委託開發商開發,鎮裡給出控制價,開發商在控制價內賣房子,開發商盈虧自負,這種好處是不用佔用鎮裡資金,風險轉移給了開發商。
劉興傾向於第二種意見,不動用鎮裡資金便可以把小區給建設起來,縣裡給的五十萬元,只不過是用來給拆遷戶發放安置費等其他舊村改造開支。
葉正陽看了看劉興,便說道:“這兩種情況都不好,我建議由鎮裡進行統籌,分步進行開發,既不佔用鎮裡的資金,同時還能減少中間費用,以成本價賣給老百姓,我們這是舊村改造,不是開發房地產,不能走城裡開發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