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卿 作品
第54章 野豬換糧食?(第2頁)
而張平開始捕殺野豬前,上輩子村子周邊的野豬,已經氾濫到一公里五六隻甚至七八隻。
而張平加入這項運動後,僅僅過了兩三年,當地的野豬就成了稀罕物,甚至連鎮上都專門有人來勸他,不要再殺了,小心把周邊野豬都殺光。
野豬這東西,在林子裡基本上沒有任何天敵。
它們成群結隊的出動,老虎獅子能打過,但不願意碰它們。
其他的東西,就算是野狼也基本咬不破它們的皮,毒蛇之類更是連皮肉都撕不開,更別說灌毒。
野豬這玩意,除了腦子不好,基本上就是個完美的動物物種!
皮糙肉厚還生得多!
“一斤豬肉一塊五,野豬肉更值錢,而且還是過年,起碼能賣到兩塊錢一斤。”
宋老九不會殺野豬,但是卻會算賬。
“一隻野豬,就算小一點的也能賣五百塊錢呢。”
宋老九說到這裡,看向廖柏明。
廖柏明連連點頭。
“張平,只要你能弄來野豬,我就能把肉都換成糧食,到時候你想幹什麼我都答應。”
“口說無憑,你現在寫個自己扣個戳,等我殺完野豬,我要你給我媳婦寫推薦信,讓她在二道坡小學當老師!”
張平開出了自己的條件。
聽聞此言,廖柏明頓時好笑,他還以為是什麼條件,感情就是這點事,立刻寫了個推薦信。
除了推薦信外,他還另外寫了個保證書。
“張平,只要你能抓來野豬,除了你媳婦的推薦信,二道坡小學這幾年來欠的一千多斤糧食,外加你們五大隊該發的補助,我都給你們補齊。”
“還有,我還可以擅自做主,多殺一頭野豬,我給你們五大隊單獨留下三十斤豬肉,給你們燉豬肉燉粉條子,讓你們過個肥年,這夠意思了吧?”
六十年代講究計劃經濟,張平就算殺了野豬,也不是這些肉的主人,但廖柏明管著農協會,卻有權利分豬肉。
他開出來的這些條件,絕對夠豪爽。
在宋老九的見證之下,張平鄭重的收好推薦信,隨後轉身向外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