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那你喜歡我嗎?(第2頁)
對面安靜了好一會兒,才聽到那個女孩又問道:“那你也承認自己消費粉絲了?”
那閃閃還沒回答,直播間的粉絲們卻都不樂意了:
【什麼啊,閃閃可沒有給大家要禮物,是我們自願送的好吧。】
【就是,閃閃只要我一次禮物,卻還精心送了禮物給我們,而且,你們壓根不知道,閃閃送的禮物,有人出一千我都沒出!!!】
【別提了,閃閃送我的禮物被我爸拿去送禮了,我懷疑現在我爸的甲方可能也是閃閃的粉絲[心累]】
【對啊,我們可以都得到了閃閃送的禮物的!!!】
【非酋表示福袋一次都沒中過,能吃到閃閃送的禮物,我真的哭死,好吃的哭死!】
那閃閃:“低調低調,禮物都是小場面,以後我們未來還很長,還有很多機會送大家禮物。
現在還是先回答人家的問題。”
話是這麼說,但是那閃閃驕傲的表情說明她因為粉絲誇自己手藝好正開心呢。
“從古代的梨園,百戲,娛樂便一直存在,即便是外面賣藝之人,也是希望看錶演的可以賞口飯吃。
如今,藝術更是五花八門,也有了新的形勢。但無論是哪一種,供人娛樂,讓別人賞識,給自己獎賞也都存在。
當然,這個前提是供人娛樂,也就是說,這個人讓你開心了,讓你心情變好了,你很喜歡所以才會為他花錢。不會有人讓你生氣了,你還給人送禮物吧?不扔磚頭都是好的。
我問你,從剛剛我就證明自己做的事情是好事,是對的事情,那你喜歡我嗎?”
對面的女生顯然沒想到那閃閃會這麼問,停頓了一下才說:“誰,誰喜歡你啊。我,我才不喜歡你。”
那閃閃一臉失望:“為什麼啊,我長得不好看嗎?我不是做了好事嗎?你為什麼不喜歡我?”
“不,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問,問那麼多做什麼!”再問萬一喜歡了怎麼辦?
那閃閃臉上露出笑意,很顯然逗人挺好玩:“那你喜歡的那個人你會因為他沒有做什麼好事就不喜歡他嗎?”
這點女孩倒是自信了:“當然不會,而且,我家哥哥也不是不做好事,好人好事那麼多,別人做了,就要哥哥跟著做,他哪能忙得過來。”
【剛剛還說自己不追星呢~】
【你暴露了,你知道嗎?】
那閃閃裝作沒反應過來,又接著說道:“你不是都懂嗎?你喜歡的人有自己的優點,不需要跟別人比較,所以,你在為你自己的喜歡買單。你在為你的開心買單,不是嗎?”
劉哲誠幾個看直播的,嘴角忍不住上揚,很顯然他們已經反應過了那閃閃偷換了概念。
原本這個問題的主體是明星,現在卻被那閃閃換成了是否心甘情願給自己喜歡的明星消費。如果對面反應過來,堅持讓那閃閃區分“娛樂消費”跟“消費粉絲”的不同,那閃閃怕是就要頭疼了。
畢竟,“娛樂消費”是粉絲自願的行為,而“消費粉絲”就成了被動消費,或許還帶著欺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