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嗜錢如命(第3頁)
於是我賭氣獨自跑到縣城找了一家賓館住了幾天,那幾天我把手機關機了,任誰也無法聯繫上我,如同人間蒸發。不巧的是有一次我出去吃飯時被我父親撞見了,他正在四處尋找我,我不得不乖乖的跟我父親回了家。我回家之後卜順連忙趕了過來,他安撫說結婚的日子越來越近,我的肚子也越來越大,再拖延時間,拍出的婚紗照更不好看了。我說不好看就不拍了,婚也不用結了,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一了百了。我的話嚇到了卜順,他噗通一下跪在了我面前,接著他安慰說我們可以先按照我婆婆的想法拍一組婚紗照,等我們結婚以後,孩子生下來了,我們可以瞞著我婆婆再去補拍,到時候想拍幾組就拍幾組,哪怕去海邊拍,我婆婆也不會知道,就算後面知道了也無可奈何了,這一招叫瞞天過海或者叫先斬後奏。
我覺得卜順說的有一定道理,畢竟我已經有五個月的身孕,別說拍四組,就是拍八組十組,也無法呈現出我婀娜多姿的身材,再說了,折騰來折騰去,萬一再動了胎氣,更加得不償失了,等孩子生下來,身材恢復了原有的模樣再去補拍,何樂而不為,於是我採用了卜順的建議。可是我們結完婚我生過方方以後,卜順卻遲遲不提補拍婚紗照的事情,我不止一次的提醒過他,可他總是用各種理由給推託了,後來我已經生完然然了,我們補拍婚紗照的事情依舊遙遙無期。
我記得婚前因為彩禮錢,我婆婆和我孃家還鬧了一次不愉快,結婚前幾天的一個晚上,我父母問卜順家要十萬塊錢的彩禮,因為莊裡鄰居們嫁女兒都是拿這個數目,卜順家拿的彩禮不說超過十萬,至少也不能低於這個數目,不然我父母在莊裡就會被人瞧不起。可是我婆婆死活只願拿出八萬塊錢,她給出的理由是卜村的男孩結婚都是八萬塊錢,就這樣你來我往爭執,吵的我無比心煩。沒想到我婆婆會因為兩萬塊錢如此較真,況且這個彩禮只是讓外關的人過過眼,我父母還會一分不少的讓我把彩禮錢隨身帶回卜順家裡。在雙方家裡人爭執不下的一個夜裡,凌晨十二點多時,失望之餘的我走出了家門,消失了兩天。
這些年我婆婆不僅不讓我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而且經常限制我用錢,歸根結底和我孃家有很大的關係,她是怕我孃家佔我婆家的便宜,畢竟我有兩個弟弟,如果我弟結婚了,當姐姐的自然少不了拿磕頭禮,如果拿少了,別人會笑話我;如果拿多了,在我婆婆眼裡就是石沉大海的賠本買賣。再說蓋房子、買轎車和彩禮一應的花費,更不是小數目了,像我孃家這樣一般的家庭很難吃的消,所以我婆婆總是對我處處提防,擔心我會把我婆家辛苦掙的錢轉移到我的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