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柳畫橋 作品

第114章 林如海入京

 除了二十七戶鹽商外,那些小鹽商還有犯罪沒有太嚴重的中等鹽商,林如海也都高抬貴手放過他們一馬。

 並不是林如海多麼仁慈,而是這些人還有用。

 揚州的大鹽商半個月內被林如海清除一空,可這鹽業的運轉,還是需要人幹活的。

 而且有些政策,朝廷不方便出面,那就需要用到這些鹽商們配合。

 林如海雖然出身清貴,飽讀聖賢書,但也出身列侯之家,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

 此番功成,至少十年之內,鹽業平安無事。至於後續如何,還要看朝廷的政策,以及皇帝的決定了。

 此番經過半個月的點驗清查,二十七戶鹽商總計查抄白銀:二千七百一十七萬六千兩。

 其實後面還應該有個幾百兩的零頭,只不過林如海也默認讓他們賺些辛苦費,也就沒有計較。

 畢竟這半個月裡天天穿個兜襠布,光著膀子在院子裡忙活,也確實不容易。

 也就是這幫臨時找來的衙役們不會清朝庫兵的絕活!要不然能靠肛門夾出去個萬八千兩的!

 除了這些現銀外,另有抄沒田產分上田、中田、下田,總計:一百七十三萬畝,分散在揚州、金陵、淮安、常州、蘇州各地。

 在江南省的莊園、府邸:六十一座、小院子二百二十九處,商鋪一百二十間。

 另有古董、珠寶、玉器、字畫,價值難以評估,總計三百三十箱。

 還有許多的書信,賬簿等等,也被林如海封存了起來。

 此番抄家涉及人員數萬!震動整個江南!

 而其中金陵甄家的旁系,因:貪汙官銀、惡意毀壞朝廷鹽政方略,以及數十條府上犯下的人命官司,以及巧取豪奪百姓田產等等被判處死刑,理應緝拿後,押運進京進行審訊。

 可犯官甄應望在被捕之時,拒不認罪,意圖組織家丁反抗,“不慎”身中流矢而亡。

 其餘甄家男女不論,一概入獄,經審理,男丁九人,判處死刑,立刻遞交刑部審批。

 女子十三人,不分年齡、嫡庶,充入賤籍。

 各府原管家、家丁,有罪者由地方縣令審查其罪。

 無罪的家生子,也直接就地發賣,所賣銀兩,充入揚州地方府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