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鬥 作品
第104章 這婚,我不想離
棚戶區裡。
家家戶戶捱得比較近,老闆娘這一嗓門兒,不光叫醒了沈烈,還把周圍的幾戶鄰居也給叫醒了。
有人開窗罵罵咧咧,有的躺在被窩裡罵。
老闆娘理直氣壯,掐著腰衝那些叫嚷的鄰居道:“有本事,你們別讓政府把電話打到我家!”
沈烈打開大門,勸大家都消消氣,然後跟著老闆娘來到超市,接聽了轄區派出所打來的電話。
沒別的大事。
昨天他把手機故意忘在出租車上,後上車的乘客和司機大哥都拾金不昧,主動上交給派出所。
經過核實,確定了沈烈的身份,然後將手機轉到棚戶區歸屬的轄區派出所。
沈烈對著話筒說了兩聲謝,掛斷電話後,就準備去轄區派出所取手機,但小超市老闆娘那一百六十多斤的大體格子,故意擋在門口,也不說話,抬頭望天磕著五香瓜子。
沈烈秒懂。
買了兩袋洗衣液,老闆娘立刻讓路,還滿臉嬉笑的說,要給沈烈介紹她三姑家的黃花閨女。
轄區派出所不遠。
沈烈步行不到二十分鐘就到了,路上買了包水果,放在警員的辦公桌上,拿著手機就出來了。
警員告訴他,昨天有個號碼一直給他打電話,接通後對方聲稱叫程麗霞。
沈烈翻了翻通話記錄,程麗霞換不同的號碼,一共打了十七個電話,發了三十二條短信。
他一個字沒看,直接一鍵刪除。
一次不忠,終生不用。
就好比裝過翔的碗,哪怕刷得再幹淨,也不可能再用它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