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6章 :十條規則(第2頁)
“第四,為了有一個很好的約束力,每一家店鋪必須繳納十萬塊紫藍靈石作為押金,如果說什麼時候合同到期,不再合作了,這個保證金會如數退還。”
“第五,合作週期為三年,如果三年後,雙方彼此合作愉快,可以繼續續簽合同,甚至可以考慮簽訂長久的合作期限。”
“第六,不可以私自將店裡的商品,拿去黑市販賣,每一件商品都要嚴格的按照流程給我記賬,而且我們還要制定限購數量。”
“限購的目的,主要就是防止某些不法商人,利用規則漏洞進行牟利,傷害集體的利益。”
“第七,所有產品,先付三成定金,貨物到了之後,再付款三成,最後四成,每個月月底結算一次。”
“第八,按照目前的供貨數量,每一個門派只能在自已的範圍內開設一家分店,目前可以合作的項目有百貨商店,火鍋店,香水店,飲品店這四種。”
“當然啦,以後可能還會更多,不過暫時這四種也夠了,所以就像我之前說的,每一個勢力範圍之內只能開一家店。”
“也就是說這四種產品只可以開四家店,每一種產品開一家,三個月後,我們會根據市場調查,如果調查通過之後,我們還可以繼續開第二家分店。”
“總之,做生意是需要慢慢磨合的,有錢大家賺。”
“第九,因為考慮到本人沒有太多時間,所以我會將所有的事情委託給縹緲宗負責。”
“其中包括經營,管理,監督,收款,發貨等等。”
“最後一點,既然要聯合起來做生意,那麼也算是一個商會了,所以我這邊決定成立一個飛躍商會,會長就餘長老負責擔任吧!”
“當然啦,如果各位有更好的人選也可以提出來嘛,既然是商會,肯定要民主,公平,公正,所以大家有什麼意見都可以說,可以提。”
“我說的就是以上10點,各位現在有什麼想法和建議都可以說出來。”
李健說完,直接坐回到自已的座位上,可以說他說的這十條几乎將所有的漏洞全給堵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