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報仇了(第2頁)
這比殺了林巧的效果,好一萬倍。
殺一個仇人只能一時爽,但是看到自已的仇人一輩子被折磨,足可以爽一輩子。
最關鍵的是李健現在沒有心理負擔了,如果他殺了這個女人,以後被林雪知道了,多少還是有點愧疚的。
就算林雪沒有責怪李健,但是林雪肯定也會傷心難過,這個東西是沒辦法避免的,哪怕林巧再不是個東西,可畢竟和林雪有著血脈相連。
人是有感情的,這就好比自已的親人在外面殺人放火一樣,因為傷害的對象不是自已,是別人。
哪怕是他也覺得不對,但是並不能感同身受,最主要的是,一方是外人,一方是親人。
但是現在就不一樣了,林巧故意殺人,那是她自已找死,跟李健是沒有關係的。
這個國家的法律李健是有研究的,就是正常的殺人是判刑從15年起步的。
這裡說的是最低15年,其中包括,一些其他因素在裡面,所以他是有著一個15年的下限。
是這個國家的法律又很奇葩,他們只有下限,沒有上限,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這個國家的人是沒有判死刑這個說法的。
哪怕你是殺人狂魔,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事,他們都不會面臨槍決的處罰,就是判刑。
以前李健看過一個新聞,說有個傢伙被判了300多年,其實這種刑罰跟無期徒刑沒什麼兩樣。
那麼林巧這種要判刑的話,那就比較嚴重了,首先一個故意殺人分屍,這個罪名少說也得三十年。
然後還有故意傷害罪,殺人未遂,遺棄販賣兒童罪等等。
這樣全部算下來最少得四五十年,退1萬步說,林巧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得到減刑。
那麼將這個年份減到30年,林巧今年二十七,30年後也都是快60歲的人了。
那麼就算出來還有什麼希望?
可以說,林巧從此以後將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很多人都會將她忘記。
幾十年之後,張翎死了,林崇山也死了,可以說認識林巧的人,除了李健幾個人之外,其他人要麼死了,要麼忘記了。
就算李健,恐怕過了幾年後都會將這個女人給忘記,更別說30年之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