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豬 作品
第264章 :走不了了
塔爾他現在哪裡還敢有意見,此時的他就好比在鬼門關附近,一個不小心直接嗝屁。
“我同意,我給錢!”
既然這個傢伙願意給錢,李健自然也就不會要他的命了,畢竟和錢相比,這個傢伙的命一文不值。
經過一番操作,李健轉走了這個傢伙一張卡里的所有資金,總共500多萬,就連小數點後面的數字都被轉走了。
這裡說的是美金。
李健有些無語,這個傢伙也太窮了吧?
怎麼才這麼一點錢?
其實這是一個誤區,最起碼對於李健來說確實是一個誤區。
首先地下拳賽的確賺錢,但賺錢的是舉辦方,而不是拳手。
像塔爾他一個月最多也就參加兩場比賽,因為能和他比賽的人,基本上實力都差不多。
就算差,也差不到哪裡去,那麼肯定是要療傷的。
所以一個月兩場比賽那都是多的。
那麼按照一場比賽他的費用是20萬來算,一個月就是40萬。
一年差不多也就是500萬。
這裡說的是最大值,也就是說一個月最多兩場,有的時候可能只有一場。
所以就按照最大值算,一年也就只有500萬,塔爾在這裡打了兩年拳,一開始的費用肯定沒有這麼高。
那麼就算他一直很高,兩年也就是1000萬,像塔爾這種人,也許過了今天沒明天,所以他們幾乎很少留錢。
簡單的理解為,他們的消費非常的高,就比如今天這場比賽。
如果唐山沒有將這個傢伙的耳朵給咬掉,也就沒有了後面的事情。
很大的幾率,這個傢伙也不會真的去殺唐山。
這樣一來,唐山幾乎不會受太嚴重的傷,那麼比賽之後肯定要慶祝。
比如喝酒,吃飯,找女人,賭錢等等。
並且在接下來的半個月甚至一個月的時間裡,他都不會去打拳,每天除了練拳其他時間都用在吃喝嫖賭上面了。
所以說有時候想象的和實際情況是不一樣,那麼這個傢伙能有500萬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了。
李健拿了500萬,確實不怎麼高興,不過當他聽到邵康華說下注的比例是1:8之後,你眼睛睜得溜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