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2頁)

 雖然迎向刀鋒的風險很大,好在此舉也足以讓他們、官府判斷出對方的“性質”。 

 白蓮教本就是正邪參半魚龍混雜的教團,若對方不管不顧一刀劈下,那就可以定性為純粹的“罪犯”,毫不留情全部一網打盡,隱藏在捕快中的華都龍衛也可以不再留手,盡情把什麼虎蹲炮、神臂弓都用上。 

 警察抓人要證據,反恐要什麼證據?先突突完了再對餘下的屍體再去找證據吧。 

 而對方停下刀來,足以說明對方的英雄氣,說明依舊屬於俠客之列。 

 對於魔道和俠客,華都一直是兩幅面孔,魔頭邪道天下人人得而誅之可以儘管殺,俠客多是名滿天下的豪傑,各方各界都有熟人,總需要小心處置,省的打了小的惹來一個派的仇人。 

 翼王的尖刀還停在常有仁的額頭前,現在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還是轎中傳來一聲嘆息:“石叔,放下武器吧,這回是我們輸了。” 

 翼王雖戴著頭盔,還是能讓人看出他的躊躇,刀尖微微顫抖:“放下,是該放下,既然聖女說了,但你.......” 

 常有仁心領神會,主動退開兩步,遠離白蓮聖女所在的轎子:“但是,為什麼呢?因為轎子內算是教中禁地,外人不可擅闖。” 

 翼王搖搖頭:“因為不能暴露聖女的真容。” 

 “為啥,白蓮教又不是【不可說】教,聖女還不能露臉嗎?” 

 翼王理直氣壯道:“因為白蓮教有著官府倒行逆施、殘暴不仁時舉教“反清復明”的義務,普通教眾被記下臉倒無所謂,就是我等義軍頭目,既然是男人打不了先行將臉毀去,可聖女又怎能被你們官府預先看到真身,留下備案?” 

 常有仁驚了:“您可真敢說啊。” 

 “這都是江湖上公認的道理!” 

 “他們說的沒錯,這點無需爭議。”帶隊的四師姐走了過來,直直看向白蓮轎子,銳利的眼神似乎能直接透過白幕看到裡面的少女。 

 “還是說說看你們的違規行為吧,為什麼不申報就率領大群(100-249)教眾離開總壇來到華都,為什麼要偷取宗教管理局的【西湖之印】?” 

 嚴格來說用偷的手段獲取【西湖之印】並不違規,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偷東西這種事完全在【九龍奪嫡】允許的範圍。問題在於下手的人物不在參與者的名單上,本身還是危險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