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執法堂(第2頁)
“這瓶蘊靈丹是我的賠禮,你就大人不記小人過,放我一馬吧。”
一瓶蘊靈丹在坊市能賣五十靈石,外人眼中,價值遠超一堆沒有靈氣波動的玉塊。
鬱嵐清知道就算將人押到執法堂,最多也就是這樣的處罰結果。
“就這樣吧。”
鬱嵐清收了蘊靈丹,作為“苦主”,跟著兩名執法弟子一同前往主峰執法堂。
張茂泉的罪責要比剛才這人嚴重得多,需得經過執法堂審判才行。
人證物證俱全,審判的過程並不複雜,張茂泉最終被判前往礦山服十年苦役,這期間的月例作為賠償,將直接發到鬱嵐清手上,直至最終還完他欠下的六百靈石為止。
按照外門弟子的月例……
未來十年,他手頭將收不到半枚靈石!
“鬱師妹,抱歉,我不知道那幾名外門弟子竟敢這麼冒犯你。”身著執法堂執事袍的溫璟之追到門口,攔下鬱嵐清歉疚道。
身為雲海宗主的弟子,當年就是他領了帶鬱嵐清去凌霄峰安頓的差事。
不過那時他剛凝結金丹,滿心滿眼都是蒐集材料,打造本命靈劍之事,根本沒將精力分給鬱嵐清這邊。
在他看來鬱嵐清已經是內定給長淵劍尊的親傳弟子。峰主的親傳弟子,便相當於靈峰的半個主人,那些住在邊上的外門弟子上趕著巴結還來不及,不可能不將人妥善照顧好。
可他卻忽略了人心的複雜,更忽略將一個才十歲的孩子放在陌生環境下,要面對的磨礪。
“這事著實是我欠考慮了。鬱師妹,作為賠罪,我請你去山下坊市挑一把新劍吧!”
溫璟之的目光落在鬱嵐清手裡那把赤銅色長劍上面。中品法器在煉氣境使用足以,築基境使用卻差點意思,他可以送鬱嵐清一把上品法器。做到這個份上,足以表達他的誠意。
“不必了,我暫時沒打算換新劍。”對於將來用的劍,鬱嵐清自有一番考量。
而且,她也沒打算接受溫璟之的道歉。不是覺得溫璟之欠了自己什麼,而是她沒有必要,為了讓溫璟之免於良心難安,而接受這種沒有意義的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