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黛述懷 作品

第201章 三奎遊說蠍尾刺

臘腸毒案案發,警察抓了蠍尾刺去一通審,十八般手段都用了上去,勢必拿下這案子。

 可蠍尾刺就是扛著不承認自己下毒。

 這蠍尾刺腦子絕對好使,也是條漢子,扛得住。不管怎麼用刑,不管怎麼紅白臉配合著唱,他都是鐵嘴鋼牙,堅決不承認和鄰居有仇,不承認是報復,一口咬定自己在家裡是做毒餌,為了滅鼠的。

 至於為什麼用臘腸,蠍尾刺也說的明白,做毒餌肯定要用好吃的東西,不然耗子不吃,農村藥耗子哪個不往毒餌裡拌點香油豬油啥的?

 哪條法律說用臘腸做毒餌就犯法,老百姓自己家裡用耗子藥犯法?人家又沒跑到你家裡投毒。

 人家自己不認,那就是沒有主觀故意。主客觀不一致,根本沒法安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投毒等罪名。

 到村裡一調查,鄰居們都作證,沒聽蠍尾刺說過丟臘腸的事,第一次丟臘腸後蠍尾刺根本沒什麼動靜,更沒聽說蠍尾刺要報復。

 反倒是有幾個村民作證,蠍尾刺曾經說過家裡耗子鬧得厲害,要做點毒餌藥老鼠。

 好嘛,這一通調查下來,反倒是坐實了人家做毒臘腸是為了藥老鼠的。

 這一下公安是真沒轍了。

 案子報到上面,上面也沒辦法。有位領導法理精深,特別提出自己的觀點:

 “法律不能因為個人、社會、民眾、輿論的好惡來左右搖擺。執法者如果肆意運用法律,自以為在懲惡揚善,實際恰恰是在破壞而不是維護法律權威。”

 這個態度是完全正確的。這個案子最起碼錶面事實很清楚:人家在自己家裡放點毒餌藥老鼠,結果被人偷走吃了中毒,結果你還要被偷的頂罪,這個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大領導高屋建瓴地指出:就算這蠍尾刺是故意投毒,逃脫了法律制裁,那麼,放過一個壞人也比壞了法律秩序要好。法律不可能沒有漏洞,寧可放掉十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冤枉好人的後果更為嚴重。而嚴守法治精神,就是儘可能保護好人不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