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黛述懷 作品

第114章 狠人自殘震八方

尉遲宣在直升機上往下看,發現燈火通明的一座嘉華商廈甚是顯眼。林思忠便給尉遲宣講了這個商廈老闆宋湧的發家簡史。

 宋湧是靠他爹起來的。他爹老宋原來是法院的。這老宋水平不怎麼樣,但很愛錢,於是動不動為了錢就搞些葫蘆僧判葫蘆案的事情。

 老宋成名之作是審理某件盜竊案。

 這個案子很簡單。某賊入室盜竊,剛進屋女主人就回來了,他躲到床下還是被發現,遂一個大逼鬥扇過去,一掌打翻女主人後出逃,結果跑到樓下就被抓了個現行。

 檢察院按入室搶劫起訴,這可是至少判十年的重罪。

 後來某律師介入,這賊改了口供,說之前是屈打成招。而事實真相是:他當初是想強姦這家裡的男主人,沒想到女主人先回家。

 刑法裡強姦罪的全名是“強姦婦女罪”,這條罪名與受害者性別有直接關係。沒有規定強姦男人構成犯罪。當然,對男人實行某些過分行為,可以以其他罪名來判,但問題是,這個賊根本就沒見到男主人,啥事都沒有發生過。

 同時這律師又找到關係,聯繫到了老宋,許以重金。老宋見了錢如蠅子見血,自然滿口應承。

 於是法庭之上,辯護律師慷慨激昂,說到激動之處更是口吐白沫,認為此案關係到法律權威性。而法律權威性並不是看重判了幾個人,相反是看司法人員是不是有一顆尊重法律的心。公訴人那邊也是口吐白沫,差點被氣死。

 而老宋則客觀公正地聽取了兩邊意見,最後認為辯護意見相當合理。於是將此賊無罪釋放。

 公訴那邊哪裡肯幹,但老宋有一個厲害之處是會喝酒擅喝酒,哪個領導來都讓他喝的舒舒服服。結果一頓酒局下來,皆大歡喜。法律權威得以充分體現。

 領導看這老宋如此胡來,便把他調離刑庭,打發去民庭,搞搞離婚訴訟之類的不那麼緊要的案子,心想這總不至於再出大事了。

 可老宋就是那麼讓人驚喜不斷。

 一次他審理離婚案件,男方因為女方不忠,抓了現行,起訴離婚。事實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女方情急之下胡亂攀扯,大喊道:

 “本來是丈夫對我不忠。他說要出差一個星期,可是第三天就回來了。這才抓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