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黛述懷 作品

第16章 明賢遺囑得執行

尉遲宣被砸的七葷八素,但頭腦中卻感受到了很多離奇的東西。

 他慢慢清醒過來,在地上又歇了幾分鐘,終於能爬起來了。他掙扎著回了家,倒頭便睡。

 一覺睡到早晨9點,看到外面大伯的車已經在門口等他。上了車,來到了鄧律師的事務所。

 沈可和一文一武兩個兒子早就在會議室等著了,在會議室的還有他的大姑尉遲豔紅。

 看一家人都到齊了,鄧律師拿出一個文件夾,開始宣讀遺囑。

 遺囑內容不算多,大致就是將財產進行了一些分割。這些年尉遲家的事業風生水起,已經成立了集團公司,整個集團有40%的股份在老爺子名下。按照遺囑,尉遲宣得到了20%,尉遲林和尉遲豔紅兄妹兩個各佔10%。另外,老爺子把自己住的那座三層別墅以及裡面的所有東西都留給尉遲宣。

 老爺子銀行賬戶裡現金倒不多,只有200多萬。這也是企業家為了避稅常用的手段。

 自己的企業,給自己開相當低的工資,這樣個人所得稅就可以繳的很少。日常所有花銷,全是企業負擔,然後開發票到企業裡入賬,算作企業運營成本。

 要是買什麼大件東西,比如買幾輛豪車或是私人飛機,就都算是公司的資產,反正也沒人敢和老闆搶使用權。

 這樣一來,在資產折舊、稅務抵扣等方面都有優勢。一旦和其他企業產生債務,往往也是拿汽車等固定資產來抵債。所以老爺子個人賬戶上錢不多。

 這筆錢遺囑上沒有涉及,律師便按照相關法律進行安排。因為二兒子尉遲沐已經離世,便由尉遲宣代位繼承,尉遲林、尉遲豔紅和尉遲宣三方各得三分之一,也就是大概70萬。

 老爺子還有兩輛邁巴赫的汽車,因為是在集團公司名下,也就不涉及繼承問題,集團收回去就是了。

 遺囑宣讀完,沈可臉都綠了。沒想到老爺子居然對這個孫子這麼好,留了這麼多給他!

 沈可輕輕咳嗽一聲,把眼來瞧尉遲林,眼珠子都快轉得飛出眼眶了。

 尉遲林哪能看不見沈可這才藝表演,可嘴角抽搐了半天,還是沒說出來什麼話。他比沈可想到的事情可多太多了。

 沈可一看老公辦事不力,只得自己親自赤膊上陣了,於是她走到尉遲宣面前開口說道:

 “小宣呀,有個事情呢,還得和你商量一下……”

 尉遲宣腦海裡一下就把前幾天多出來的記憶和現在這個場景對上了。他都知道這個女人要說什麼,無非是這股份的事情。尉遲宣看她想要作怪,於是先一步攔住了他的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