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74章(第2頁)
溫栩栩撇了下嘴開口:“可我是要待在娛樂圈的,你讓我戴著這個戒指,是要讓我的粉絲脫粉嗎?”
她可為自己想著後路的。
她是真的沒有把主意打到黎雲笙身上,在她心裡她跟黎雲笙是註定要分開的,所以婚戒根本不重要。
所以她打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公開他們的關係。
怎麼說呢。
黎雲笙在她心裡就是那種見不得光拿不出手的男人,是的,就是這樣。
“平日裡跟許願他們聚會的時候戴上,不然他們又要胡說了。”
黎雲笙提了一句。
哦,不是讓她在參加比賽的時候戴就行。
溫栩栩算是鬆了口氣她垂眼,細細軟軟的手指便穿過他的五指,握住他的手抬到了眼前,看著他長指上戴著的戒指,“那你這枚戒指要記得戴啊,如果有女人對你表示好感,記得把戒指亮出來。”
黎雲笙挑挑眉,似笑非笑的看著她,“會吃醋?”
那倒不是,純粹是因為黎雲笙身邊爛桃花挺多的,特別是他心裡還有個亂七八糟的白月光,戴著這戒指就像……嗯,就像小狗帶項圈,好歹讓外面的花花草草知道這是有主的。
不過把黎雲笙當家養狗這事兒溫栩栩可不敢說出來,不然怕被黎雲笙罵死。
她就裝乖的看著他好看的手,柔軟的指腹捏著他手指上的戒指,輕輕地磨,“就是覺得好看。”
這話不是撒謊,是真覺得黎雲笙的手好看,又長又細骨節分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