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25消費維權(第3頁)
馮小莫笑道:“你剛來不久,有些事不知道,反正馮東說要管飯,那就依了他就好。”
聞言,王泰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在三人的談話之後,吃過了午飯,稍作休息,下午又開始上班了。
剛剛上班,王泰還以為下午會繼續清閒。
一個電話打破了這份清閒。
坐在後面的馬軍接了一個電話之後,起身道:“老莫,小泰,起身幹活了。咱們出趟任務。”
“好嘞。”
馮小莫爽快起身。
王泰也跟上,因為王泰以前是司機班的,便當了司機,開著工商局的專車來到了縣裡。
這還是王泰第一次出任務,對此十分的好奇。
車上,馮小莫道:“小泰,你沒有經驗,待會到了現場,先看看,事情我們處理就好。”
王泰點頭,不熟悉,自然不會亂來。
約莫二十分鐘之後,王泰駕車,來到了縣美食街,在馬東的帶領下,走入了美食街上一家叫錦記的飯店。
一家中等規模的飯店,一共有兩層,每一層大概可以放下十幾張桌子,還有獨立的包間。
到了現場,王泰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報案的是一對情侶,二十來歲的小年輕,來長林縣旅遊。
來到錦記飯店吃飯,在飯店裡點了一條清蒸石斑魚,這魚是從魚缸自己挑選的新鮮魚,但是當魚上來之後,卻不是自己選的那條,說是商家偷偷換了魚。
小年輕氣不過,便找商家理論,商家那肯承認。
雙方爭執不過,小年輕便打電話到工商局舉報。
這種情況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棘手得很。
要是沒有什麼直接的證據,那肯定就是雙方帶回去做個筆錄,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馬軍喝令爭吵的雙方安靜,對那小年輕問道:“你說商家換了你的魚,你是怎麼發現發現的?”
馬東在瞭解情況,馮小莫也將商家拉去一旁,和商家交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