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酒頌 作品
第3458章 有辦法脫身(第3頁)
“別管那麼多了,”池非遲也整理著身上的禮服外套,“畢竟我們等一下也要到賭場去。”
日本刑法第185條有明確規定,賭博是違法行為。
只是對於‘賭博’,法律中還有一些補充,賽馬、賽船這類官方組織的博彩不算賭博,另外,沒有直接金錢往來的娛樂活動也不算賭博。
比如,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打麻將、玩撲克牌,只要沒有用金錢來押注,就不是賭博。
再比如打小鋼珠,客人玩小鋼珠機器確實要花錢,但客人贏的是實物獎品,這樣也不存在直接的金錢往來,所以打小鋼珠是合法的娛樂活動,至於客人贏得實物獎品之後、是不是去另外一家店兌換了現金,那法律就不管了……
這些極道組織經營的賭場,裡面當然不會是賽馬、打小鋼珠這樣的合法項目,而是一些法律不允許的賭博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輪盤、骰子、撲克等賭博遊戲,而且每一天的賭資流水是一筆大數目,進入這種地方的客人都是違反了法律。
要是信託公司管理人承認自己去過那個賭場,不就是承認自己違法犯罪嗎?
雙方私底下見面時說一說還好,但他們剛才是在電話裡溝通,電話可以錄音,大家肯定都會小心一點,不會隨便承認自己做過違法犯罪的事。
“我們去賭場、跟他們去賭場是不一樣的,”柯南想到池非遲之前說過的話,調侃道,“因為就算有警察突擊,我們也有辦法脫身啊~”
“嗡……”
放在桌上的手機振動起來。
池非遲拿起手機接聽了電話,聽電話那邊的管理人說邀請函已經送到了酒店,報了自己的房間號,讓對方把邀請函放到酒店前臺。
柯南打電話聯繫了目暮十三,得知警方也找渠道拿到了邀請函、準備派人混進賭場,也就放下心來,和池非遲一起到一樓前臺取邀請函。
出門時,柯南還不忘低聲解釋道,“要是讓目暮警官知道我們打算混進賭場,他一定不會同意的,所以我沒有把我們拿到邀請函的事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