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章(第3頁)
陳飛青自小身子骨一般,愛生病,陳家怕他將來死在戰場上,所以特地花銀子讓他認字、算賬,為得是將來入軍營的時候,能有幾分可能被安排去做個書吏文職。
只是這不要命的職位不多,便是他有幾分本事,也未必能輪得到。
陳酉松回了屋,陳飛青接過東西,先看了一眼,頓時露出些驚訝來。
“娘,爹沒給銀子,但黎處田已經答應不摻和阿黎的婚事了,還是歸我爹管。”陳飛青覺得很奇怪,“黎家那夫妻倆什麼時候這麼好說話了?”
祝氏聽著這話,心裡震驚不已。
她張了張嘴,無話可說。
在丈夫心裡,她……是個自私的惡人了,再說那些又有什麼用?而且這次是沒花銀子,以後呢?
“別的事娘管不了,但這銀子……誰也不能動。”最終,祝氏咬著牙,將銀錢收好,覺得不論如何,她不能去當那冤大頭。
夫妻倆不歡而散。
陳家兄妹怔愣了一會兒之後也很無奈,他們也知道,這件事誰都沒有錯,娘是為了他們,爹也不是那種狠心冷情之人,要怪只能怪黎處田不是東西,連親生女兒都容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