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14章(第3頁)
最高興的是黎光,他被任命為龍頭鎮教辦的臨時負責人。
黎光知道,這是組織對他的考驗。
如果他能處理好這件事情,就可以成為主任了。
於是,黎光過去田江村小學瞭解情況,並去鎮派出所交涉,要求嚴懲那些犯罪分子。
所長也被撤掉了,新來的所長表示會把那些人抓回來。
因為人手不夠,縣公安局配合他們。
不過那些混混收到消息,逃掉了五個人,只抓到六個人。
特別是那個為首的混混沒有抓到,不知道是誰指使他們對付餘靜靜。
縣公安局發佈通緝令,要求那五個肇事者過來縣公安局配合調查工作。
不過,那五個混混像在人間蒸發似的,不知道他們去哪裡了。
可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個熱心群眾給公安局打電話,說他們看到那五個混混在河廉市的一棟別墅裡出入。
便衣接到這個舉報電話,帶人趕去那裡的別墅,真的抓到那五個混混。
這五個混混因為在保釋期間逃走,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等待他們的是法律嚴懲。
而這套別墅的主人是招收創,這讓劉局長為難,給龍書記打電話彙報,詢問怎麼做。
龍書記一聽就火了:“你是這樣當局長的嗎?遇到事情就問我怎麼做?那你這個局長還要不要當?你沒有本事當的話,就給別人當。”
劉局長被龍書記罵得狗血淋頭,他知道這次的事情不能善了,一定要公平公正去處理。
所以,他們審訊那個帶頭的混混之後,混混把招收創供了出來。
便衣根據招收創的手機定位,過去抓招收創,沒想到有人洩露消息,讓招收創逃走了。
這讓劉局長很氣憤,可沒有辦法。
招家人在上坡縣的關係還是很強,有人幫他們傳遞消息。
於是,縣公安局又發出對招收創的通緝令,請大家幫忙尋找,還承諾給一萬塊的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