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54章(第3頁)
陽新縣的警察是真的不能相信,根據莫景山所提供的情報,公安局那邊的水非常深,為歹徒當保護傘,這讓群眾非常氣憤。
不過,現在常委會都通過的事情,又不是幹部腐敗的案件,他們縣檢委是不能再揪著不放。
連新坤出去了,沒有過多久,張藝圖給徐華宇打電話,是吳成新常務副局長親自帶人到酒店把那個男人帶走。
至於那個女服務員,是被男人收買。
對方先給女服務員十萬塊,每天再給一千塊錢。
女服務員一個月的工資才一千多塊錢,她哪裡會不要這樣的錢呢?
那個男人還承諾,以後一直給錢,只要她賺一年這樣的錢,這輩子都不用幹活了。
可沒想到,她還是被發現了。
女服務員並沒有想到,只要對方一抓到徐華宇的犯罪證據,就會停止這樣的監聽,她以後哪還能拿到錢呢?
女服務員放在家裡的錢被搜了出來,她不但拿不到錢,還要坐牢,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