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78章(第2頁)
一天跑下來後,徐峰那邊的事情也辦好了。
徐峰是法人,但總經理是米家成,成為公司的股東,但只有分紅,不能帶走公司的股權。
裡面的相關約定,他們私下籤訂了協議。
而米家成感受到徐華宇的關係不是一般的蓋,當時徐華宇讓何青雨帶著父親去辦證,一路綠燈。
不用排隊,沒有人卡拿,只要把相關資料提供齊全,就把事情辦好了。
當然了,縣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也不是蓋的,還是有點威信。
公司辦下來後,徐華宇就讓父親買了一棟小樓房,雖然舊,只需要十來萬,但對於公司來說是不錯了,起碼有自己的辦公場所,不用租房子。
其實他們並不知道徐華宇的打算,這裡的房子雖然有點偏,但以後拆遷,這裡的房價會上漲,以後地皮都會漲到一兩百萬。
米家成開始找工程做了,因為米家成還是有一點人脈,只要一出馬,人家就答應給他們一個工程。
米家成準備明天就去找以前的老夥計,後天就開始進場動工。
至於需要的經費,還是由建築公司那裡出。
晚上,徐華宇讓米家成來到他家,商量著準備拿兩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