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54章(第2頁)
張藝圖怕莫景山頂不住,插上話:“葉大,這是事實啊,我們還有其他同事做為證人呢。你沒有審這件案子就下定論,這樣可不行。還有樓下有一輛小車,可以查一查,是不是李如風副縣長開過來的,方向盤應該可以提取指紋的。”
李如風慌了,急忙說道:“不行,不能這樣。我被歹徒打暈,他們對我做什麼事情都可以的。”
說完,李如風向葉思榮使了一個眼色,示意他去處理。
葉思榮點點頭說道:“是的,李縣,您放心,我一定會處理好,不會冤枉好人的。”
這時,樓下開過來一輛警車,下來三名警察。
“你們是怎麼回事?”在樓下把守的刑警問剛過來的警察。
警察知道刑警的身份後,說道:“我們是新田派出所的,接到縣局110指揮中心的電話後,說接到群眾舉報,這裡有人入室搶劫,所以我們就過來了。”
“事情不是這樣的,我們在處理,你們可以離開了。”刑警說道。
警察猶豫了一下,說道:“我們接到縣局的指揮電話,是要回復的,那我們應該怎麼說呢?”
這時,葉思榮走出到二樓的陽臺,對下面的警察說道:“我是刑警大隊的葉思榮大隊長,你們現在可以跟你們所長說,遲點我會給他一個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