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7章(第2頁)
但現在徐華宇回家不留在宣傳室,說明了一些問題。
看著徐華宇離去,林若萱拿出自己的手機……
下午,徐華宇回到宣傳室上班,又被鄧祥傑叫去罵了一頓,說領導批評宣傳部的宣傳工作沒有做好,沒有創新工作。
鄧祥傑要求徐華宇把這周的工作內容和下週準備幹什麼寫出來,下班前交給他。
另外,還要讓徐華宇每週在《臨海日報》上五篇稿子和在《嶺南日報》上一篇稿子。
“那經費呢?”徐華宇問道。
行有行規。
以前要在上頭的刊物上稿子的話,要給相關刊物的編輯或記者送點辛苦費,要不然人家憑什麼刊登你們縣的稿子?
“什麼經費?”鄧祥傑冷笑道,“有什麼文件寫發稿子要經費的?你以為是買刊登費嗎?這是不對的,是錯誤的。”
徐華宇沒有出聲,你鄧祥傑有本事跟那些刊物的記者說一說,看人家還理不理你?
這麼多年,讓人家刊登你們的新聞,就要你們出點小錢,幾百塊就行了。
但你說憑自己的本事刊登,不給錢,那就憑你自己的本事去發表了,不要找人家編輯和記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