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2章
現在他們這裡規定是五年審核一次,所以有不少人私下給李承志錢,就是衝後面的幾年能拿錢。
“好吧。”許樹拿出真皮錢包,從裡面數了一千五百塊錢給李承志。
現在的李承志膽子大,直接就收錢,也不顧忌什麼。
就在李承志剛收錢準備放在抽屜裡時,四個男人走了進來,其中有一個人衝著他們拍照。
“你們是誰?給我滾出去。”李承志有點慌了,急忙把錢放進抽屜裡。
“我們是市紀委的,你的膽子夠大,居然收錢才辦事,你跟我們回去一趟。”前面的兩個男人架住李承志。
許樹有點慌了,說道:“同志,那一千五百塊是我的,可以還給我嗎?我不申請低保了。”
“你這是行賄,跟我們回去錄口供。”另外一個人說道。
很快,李承志被市紀委帶走的消息在民政局傳開了。
李如風知道這個消息,立即找市裡的關係打聽,想把這件事情壓下來。
打完幾個電話後,李如風才鬆了一口氣。
人家答應幫忙,到時讓李承志不承認,什麼事情都沒有。
這個混蛋兒子,不是跟他說了嗎?這段時間千萬不要再伸手,等過這一段時間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