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章
因為有李如風的關係,李承志被分到低保股工作,任負責人。
民政局一向是有油水的部門,特別是低保股,誰想要申請低保,沒有意思一下的話,他們根本不批。
鄉下的窮人多得是,給誰不是給呢?
所以,這沒有多少違規的事情,李承志過來上班手中有權力之後,就定下不成文的規矩,每個低保要給他一千塊錢,否則他不會審批同意。
這段時間,李承志撈了不少油水,讓他心裡高興。
唯一不高興的是他下面的問題還沒有解決,要不然,他每晚都去臨海市高級會所玩。
“同志,是這裡申請低保的嗎?”門外傳來一道蒼老的聲音。
李承志抬頭一看,見一個穿著老舊軍裝的老頭,大概五十多歲,頭髮有點亂,鬍子沒有剃,腳下是解放鞋,還帶著不少黃泥,一看就是鄉巴佬。
“有什麼事嗎?”李承志咬著牙籤說道。
“我叫柯衛國,是石東鎮的,我以前當兵時落下殘疾,兒子當兵也犧牲了,兒媳婦因病過世了,現在就剩下我和一個男孫,想申請低保。我已經申請一個多月了,鎮裡說已經交到你們民政局低保股,讓我過來問一下。”老人無奈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