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章(第3頁)
“沒有想到那個排版的編輯認識我,覺得我是領導,應該把名字放在前面,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這樣了,我也不知情,是今天早上看了報紙才知道這一回事的。”鄧祥傑解釋著。
徐華宇急忙解釋道:“常務,沒事的,應該把你的名字放在前面。”
“唉,你能理解就好。不要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要你努力工作,幹出成績,我會想辦法幫你提副股長的。”鄧祥傑說出徐華宇最想聽的話。
徐華宇立即明白過來:“常務,你放心吧,我不會對這次的署名說什麼,我覺得應該把你的名字放在前面。”
“好,你很好。”鄧祥傑得到自己想要的回覆,站起來往外面走去。
其實宣傳部的位置還是蠻多,只要徐華宇乖乖聽話,他可以給對方一個副股長,這不算什麼。
鄧祥傑走後不久,一道漂亮的身影走了進來。
“徐主任。”林若萱走到徐華宇的面前輕輕叫了一聲。
徐華宇抬起頭,見是林若萱,問道:“有什麼事情?”
“上次我們活動的宣傳報道,龐書記說蕭書記看了很高興,還表揚了他。”林若萱說道,“多虧你的幫忙。”
徐華宇搖搖頭說道:“這是我的份內事。”
“對了,我剛才看了今天的《臨海日報》,頭版上有你寫的通訊稿,是你主筆寫的嗎?”林若萱問道。
其實她過來找徐華宇,並不是說要感激他上次活動宣傳的事情,而是覺得這通訊稿寫得非常好,想證實是不是徐華宇主筆寫的。
從大家族出來的林若萱雖然今年才畢業,但懂得一些規則。
鄧祥傑是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如果那篇通訊稿是他寫的,肯定不會署徐華宇的名字。
因為一篇文章有兩個人的名字,肯定不如署一個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