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章(第3頁)
趙達以為自己沒有事了,也回到宣傳室。
鄧祥傑來到範中理的辦公室,對坐在裡面看著報紙的範中理說道:“常委,我把那個人打發走了。”
“事情屬實嗎?”範中理問道。
“屬實,趙達還那個酒店老闆兩千塊錢了。”鄧祥傑點點頭。
範中理生氣地說道:“剛才書記還給我打電話,讓我管好宣傳部。這個趙達一定要處分。”
“對啊,影響非常不好,如果我們不立即對這件事情做出處理意見,其他單位的人會嘲笑我們。”鄧祥傑說道。
“現在就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商量趙達處分的事情。”範中理本來是想拿今天報道他們南河縣引導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新舉措的《臨海日報》給縣長看的,但被趙達的事情一鬧,他想先不過去了。
還是把趙達的事情解決了,縣長問起的話,還可以交代。
沒有過多久,宣傳部召開全體幹部會議,宣佈領導班子會議的決定。
趙達記一個大過,調到縣電影公司工作,保留正股級別。
這還是給了趙光輝一個面子,要不然趙達連職位都保不住。
趙達聽了這個決定,站起來大叫道:“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趙達,你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有多惡劣嗎?如果你再吵,我們就報給紀委了。”範中理冷聲說道。
趙達打了一個哆嗦,嚇得不敢說話。
如果他被紀委調查的話,那就不是兩千塊錢的事情。
這些年,他起碼收了十萬以上的“好處費”,那是要坐牢的。
趙達離開會議室後,範中理說道:“從現在開始,徐華宇負責宣傳室的工作。小夥子,好好努力。”
“謝謝常委。”徐華宇馬上站起來,對範中理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這是他與範中理的第一次見面,沒想到這個常委就給他任命了。
當然,這一切都是他爭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