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65章(第2頁)
沈清棠冷聲提醒,“裝狗也得賠錢!”
掌櫃忙在一邊催促,“這位夫人,您看令千金弄髒的布料怎麼賠?”
大伯母顧不上沈清棠母女,試圖跟掌櫃說情。
掌櫃的一口咬定不賠錢就去衙門告她們。
沈清棠無所謂,她答應賠了,就算去衙門最多就是一人賠一半。
運氣好的話,最多讓她們賠掉在地上的幾尺布頭。
重點是大伯一家總想跟縣令打好關係,大伯現在恰好又在縣衙工作。
倘若鬧到衙門,不外乎兩種結果。
第一種,是看在大伯的面子上,包庇大伯,讓沈清棠賠錢。
但,事後勢必會訓斥大伯,甚至會跟大伯斷絕來往。
一個對自己沒什麼助益還拖後腿的師爺,留來何用?
一個連幾兩銀子的布都買不起的沈師爺,還能指望什麼?
第二種,應當會公正判決,拉偏架事關百姓父母官的聲譽,為了幾兩銀子的布,縣令應當不會犧牲自己的名聲。
不但會當面不給大伯面子,事後也會怪大伯教女不嚴。
不管哪種,對大伯家來說,為這麼點兒小事鬧到衙門弊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