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77章(第3頁)
李素問不解:“不是在說縣試的事?怎麼又提起那幾個酒鬼?”
想起他們對清棠說的話,她到現在還生氣。
“不是三個,是四個,只是第四個醉鬼沒上樓,被你們忽略了。因為那四個醉鬼裡,有一個人本該是縣案首。”沈清柯說完,又倒了杯酒,仰頭一飲而盡。
兩桌人齊齊怔住,除了糖糖還在咿咿呀呀的傻樂,其餘人都茫然地看向沈清柯。
哦,還有季宴時。
他專注地看著傻樂的糖糖。
李素問抬手在沈清柯胳膊上拍了下,“胡說八道什麼呢?喝醉酒你就去睡覺。縣案首是你……嗯,你現在也是個醉鬼。這話倒也沒錯。”
“娘,我還沒醉。我知道我在說什麼。”沈清柯搖頭,“縣案首不是他,那是因為他好巧好巧進了咱家的店,又好巧不巧被我爹送去了衙門。”
連沈清棠都有些糊塗,“二哥,什麼意思?你說明白些。”
沈清柯又幹了一杯酒才開口,沒說縣試反而說起了以前的京城。
“不知道以前在京城是因為當局者迷,還是因為我們被祖父保護的太好,只知大乾繁榮不知百姓愁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