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0章
一家四口約定好在縣衙門口見面。
沈清棠和沈清柯買完東西到縣衙門口時,沈嶼之夫婦已經早早等著。
看見他們兄妹倆就喜滋滋地顯擺。
沈嶼之先搶道:“我去衙門還錢,他們說咱們用錢時間這麼短沒收利息!
縣衙的人說,這麼多年,他見過的流放犯裡咱們是頭一戶在一個月內還上錢的。
小麥種也沒收利息。”
麥種總共賒了兩鬥,其中一斗被他們磨成了麵粉。
所以又買了一斗小麥種補上。
普通小麥三十文一斗。
小麥種是小麥中成色最好的,價格貴一些,要四十文一斗。
李氏接著道:“那些桑黃賣了五百七十六文!”
說著把錢袋子遞給沈清棠。
沈清棠把所有的錢合在一起,加上上次剩的銅板和今天還完縣衙借款剩的,總共剩餘三貫七百七十五文錢。
沈清棠把三貫銅板交給李氏保管。
“娘,以後咱們家你當家。大錢你管著,這七百七十五文,算我借公中的,當接下來做生意的本錢。”
李氏連連推辭,“我可沒當過家!你主意多你拿著。”
自從分家,都是沈清棠帶著大家勞作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