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8章(第3頁)
必須兩個字咬的很重。
“山貨最多再能賣一次。為了有後續收入,咱們還得買一張漁網以及一部分蔬菜種子。”沈清棠解釋。
“溫泉附近溫度夠高,應該能種蔬菜。小溪裡有魚,我們可以捕一些魚來賣。
這樣能魚抓的差不多了咱們就又能賣蔬菜。”
李氏實在找不到反對的理由,只能依依不捨像嫁閨女一樣地把錢袋子交給沈清棠。
冬天街上沒有蔬菜種賣。
一家四口從內城跑到東外城村子裡,找農戶買了幾樣日常蔬菜的種子。
總花費三十文。
還收到了一張二手漁網,花費五十文。
餘一百零二文。
沈清棠掂著手裡的蔬菜種感慨:“辛辛苦苦四天,一朝回到解放前。”
四天前從北川縣衙處借來的就是一百文,現在依舊是一百文。
“這賬讓你算的。咱們買這些東西不是銀子嗎?要知道一千文就是一兩銀子呢!咱們很厲害了!”沈嶼之道。
這輩子他最擅長的就是花錢。
賺錢還是頭一回。
特別有成就感,哪裡願意讓沈清棠潑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