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頁)

 胡悅和程懷逸都很高,不穿寬大的校服褲子的時候,看起來要更加高瘦挺拔,兩個人今天都是t恤配休閒的西裝褲,腳上一雙板鞋,露出一截腳踝。

 穿的差不多,但氣質截然不同,胡悅身上有種不羈的慵懶味道,彷彿一個遊戲人間的風流公子。

 而程懷逸氣質比胡悅看起來比胡悅更正更單純,白紙似的少年感。

 他們倆中間是喬莎莎,喬莎莎穿黑色揹帶的皮裙,棒球帽,馬丁靴,表情酷酷的,垂下的黑色長髮隨著步伐輕輕起伏。

 這三個人迎面走來,顏值爆表,走路帶風,在身邊路人的眼中已經是青春無敵的花樣男女,在安明月眼中就更加不得了。

 自帶bgm,每一步都踏在了節拍上,彷彿超模出街,氣勢驚人。

 三個人走到安明月面前的時候,安明月簡直想要鼓掌,誇一句,太帥了,我見過的那些明星日常都沒有你們剛才帥,尤其是胡悅,渾身都是搖滾巨星的範!

 她陶醉在自己愛豆的光芒之中,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被程懷逸伸手摘掉了耳機。

 背景音樂瞬間從搖滾切換成兒童歌曲,周圍小孩子喧鬧的聲音包圍過來,她瞬間被帶回了現實,也想起了現實的問題:

 “你們……”她疑惑的看著程懷逸。

 喬莎莎看出她的疑惑:“門口遇見的,我和胡悅都口頭約定了今日免戰。”

 看來程懷逸很厲害啊,雖然短信裡說的可憐兮兮,像要上戰場似的,結果門口遇見那一會,就協調成功,讓舊日冤家約定免戰了。

 安明月挎住喬莎莎的胳膊,回頭對程懷逸偷偷比了一個大拇指。

 喬莎莎是一個非常有契約精神的人,說了免戰,就絕對不主動挑起戰火。

 當程懷逸和安明月分別去了洗手間,胡悅對著品牌櫥窗裡自己的倒影耍帥的時候,喬莎莎面無表情的轉過身假裝和他不認識。

 當他們在星巴克裡喝飲料,旁邊有女孩湊過來朝胡悅要手機號,胡悅來者不拒的和人家互加好友的時候,喬莎莎也絕對不像過去那樣諷刺胡悅四處撒網,不尊重女生,而是低頭垂下眼簾默默喝咖啡。

 安明月沒見過胡悅喝喬莎莎之前是如何相處的,只有程懷逸知道,喬莎莎很可能在低頭默默的翻著白眼。

 其實今天的相處,也刷新了安明月對胡悅的認知。

 之前的見面,都太倉促了,時間太短,話都說不上幾句,胡悅在她的認知裡是一個清晰的外形和模糊的性格。

 她用這一點印象,賦予音樂天才蜉蝣一個軀殼,完善自己偶像的真實形象。

 一直以來這種完善都很順利,蜉蝣一點點具象化,他就是胡悅的樣子,揹著吉他走在校園裡,渾身散發著與眾不同的光芒。

 安明月可以由此想象,以後的他成為那個叫音樂人的時候,是怎樣寫歌,怎樣編曲,怎樣看到音樂的反饋,怎樣在看到粉絲鋪天蓋地的請求他露臉的留言時搖搖頭say no。

 可是今天,安明月覺得這種想象似乎遇到了障礙。

 她喝著咖啡,偷偷的瞄對面專注看手機的胡悅,忽然間產生一種感覺。

 她和他相處的時間越長,這個人就越和她印象中的那個蜉蝣有差異。

 眼前的人和腦海中的形象,似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