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第3頁)

 這個新聞發佈會的內容,直接引爆了熱搜。前兩條還好,最後一條侵佔遺產,這屬於犯罪了,數額較大可能坐牢。

 “哇,今年上半年就有大瓜吃啊!這顏哲也太忘恩負義了吧!”

 “我之前還因為他帥,粉過他。長得帥,人品卻不一定好!”

 “怎麼會有人這麼白眼狼?身為孤兒,一直被人資助。大學畢業資助人還安排他進公司,他怎麼有臉在資助人死後,苛待遺孀,侵佔遺產?”

 “我在裁判網上查到,關於遺產的案子,兩年前就打過了。上面寫著庭外和解了,顏哲賠了胡秀華一大筆錢。具體金額不詳,估計以億計吧!”

 “那這麼看來,顏哲確實有過侵佔遺產的問題,否則為什麼願意賠這麼多錢。”

 “這麼低劣的人品,以後浩瀚出品的電影,我都不看了。”

 “就是,堅決抵制浩瀚的作品,也要抵制他們旗下的藝人。”

 “樓上的,你這連坐範圍有點太大了吧!藝人和公司老闆侵佔財產又沒關係。”

 “凡是涉及到遺產這事,沒那麼簡單。大家先不要著急下結論,先等等事情的發展吧!”

 “顏哲以資助人的名字成立慈善基金會,這個基金會的主要項目就是資助貧困兒童求學。從這點來看,他不是忘恩負義的人啊!”

 “我查到一點胡秀華家裡的事,感覺吧,嗯,這裡面有些彎彎繞。大家自己去我微博置頂看。”

 “哇,看完了。她的原生家庭太精彩,也太典了,怎麼感覺她被孃家洗腦了。”

 “如果真的有遺產侵佔,怎麼過了幾年才來提,一般不是當時立刻解決嗎?”

 “我覺得不能聽一面之詞,等等浩瀚怎麼回應吧!”

 “都過了一個小時了,浩瀚沒說話,顏哲也沒發聲,是不是心虛了?”

 “收集整理證據也得給人時間吧,大家慢慢等吧!”

 浩瀚的公關部簡單明瞭的貼出了一張公告,首先否認了胡秀華的大部分指控,並對其出言毀謗保留追訴權利。但是公告裡很實在的承認了,顏哲與胡秀華在李進海過世後,確實沒有往來的事實。公告最後給出了一個時間地點,表示具體事宜,屆時將會開新聞發佈會,詳細解釋事情來龍去脈,這個時間定在了一週後。

 顏哲選擇一週後解決這件事,是他要等法院那邊案件受理結果。胡秀華提告要舉證,而顏哲這邊律師也可以提交證據。如果證明遺產侵佔案件屬於重覆起訴,出於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法院將不受理胡秀華的起訴。拿著這個結果再開新聞發佈會,更有說服力。

 顏哲沒想到,在這短短一週裡,事情開始急轉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