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曦月 作品

第213章 改革(第2頁)

 第六天,隊長和副隊長,一年考核一次,不合格,卸任隊長和副隊長的職務,從優秀的隊員裡選拔。

 第七天,每三個月,集訓一次,集訓是七天,除了出任務的,不出任務的人,必須都參加。

 第八天,各部門有各部門的事,縱使其它部門需要,也必須向大隊長陳述說明,沒有陳述說明,一律按無故缺勤為準,做相關處罰。

 第九天,在出任務期間,不向隊友做說明,而且是非必要的理由,擅自離隊的,做清退處理。

 第十天,除了休假和請假外,在職期間,出現打架鬥毆,辱罵隊友,挑起爭端的,分幫結派的,出現不團結的行為,主要人做清退處理,其它人做處罰。

 第十一天,帝辰江召開了會議,出席的有帝辰江、高正、孫政委、錢指導員,還有各小隊的隊長。

 一隊隊長秦陽,二隊隊長徐林,三隊隊長劉應,以此類推,一直到十隊長趙先強。

 帝辰江:“這些條例都做了詳細的解釋,現在叫錢指導員分發給大家”

 錢指導員把條例分發給了各小隊的隊長,還有他們幾個人手一份,看了一會。

 帝辰江開口說:“這些條例我和副隊長,孫政委,錢指導員都做了商討,一致同意以上的條例,我會帶頭執行,望各位也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