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研究合作方案(第2頁)

 反正修路、挖池塘和開荒地的費用是用河沙抵扣的,不存在支付不了的情況。

 至於河沙怎麼賣出去,那是志超公司的事情。

 “這個辦法很不錯,但也存在很大的問題,那就是這個志超公司會願意嗎?

 按照這個方案,志超公司的投入很大,卻不一定回本,更別說賺錢了。”

 胡正義作為常務副鄉長第二個發表意見,指出了方案中的缺陷。

 吉祥林做的這個方案把志超公司當冤大頭了,他覺得志超公司很大可能不會介紹這樣的合作。

 “我覺得碧雲河的河沙開採權承包期可以定為10年,這樣更容易與志超公司達成合作。

 5年太短了,畢竟志超公司前期要投入很多。”

 周翰文知道這是祁同偉的主意,是經過祁同偉的多次審核,才會通過,然後拿到會上來研究。

 作為祁同偉提拔起來的人,周翰文自然贊同這個方案。

 志超公司畢竟是一家企業,肯定要追求收益。

 只有收益可觀,人家才會合作,畢竟鄉里不僅不投錢,反而還要收錢。

 “我也覺得5年的承包期太短了,10年比較好!

 另外,可以讓他們做我們小龍蝦和魚的批發商。”

 馮大剛也贊同周翰文的意見,同時準備讓志超公司成為碧雲鄉小龍蝦和魚的批發商。

 能夠被祁同偉納入合作名單的企業,實力肯定不一般,畢竟前期需要投入好幾十萬。

 鄉里搞小龍蝦的魚的養殖,作為分管農業的副鄉長,馮大剛需要提前想好小龍蝦和魚的銷路,並提前找到銷路。

 志超公司這麼有實力,肯定能解決不少小龍蝦和魚。

 “我覺得這個方案說服志超公司合作可能性不大,我們應該拿出更多的誠意。

 給對方的分成比例有點低了,應該給對方六成,鄉里佔四成,同時承包期改成10年。

 另外,定金降為10萬,這樣應該就能讓對方合作!”

 餘慶偉覺得方案很不錯,但碧雲鄉拿出的誠意不足,沒什麼吸引力。

 想要和對方達成合作就得拿出更多的誠意,吸引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