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禾 作品
第150章 不能剛開始就鬧彆扭(第3頁)
特別是普及法律知識,能夠減少老百姓違法犯罪。
祁同偉本來是想把這項工作交給翁蘇怡的,以便討好她背後的人。
但翁蘇怡沒來自己辦公室彙報工作,沒來表態,那普法和宣傳政策這件事就沒她的份了。
祁同偉把這件事也和陳興華彙報了一下。
“書記,前段時間忙忘了,我突然想起來這件事。
我覺得很有必要給咱們鄉的老百姓宣傳政策,普及法律知識。
我在孤山嶺鄉的時候已經做過一次,搬到碧雲鄉也很容易操作。
做好了不僅能夠更好地安撫群眾,還能讓咱們的老百姓更好地瞭解政策,瞭解法律知識。”
祁同偉表示,在孤山嶺鄉的時候,效果不錯,就直接搬過來了。
“把翁蘇怡同志也加上吧,不然影響不好,不能剛在一起搭班子就鬧彆扭。”
陳興華也很無奈,本來這件事應該是由翁蘇怡這個宣傳統戰委員來搞,但祁同偉把它交給了分管文化的周翰文。
陳興華讓祁同偉把翁蘇怡也加上,方便以後的工作。
“好的,書記!”
離開陳興華辦公室,祁同偉就讓人把翁蘇怡叫到辦公室。
“翁委員,鄉里準備給全鄉的老百姓宣傳政策,普及法律知識,你和周副鄉長一起負責這件事!”
祁同偉說道,有了陳興華的要求,他只能把翁蘇怡加上,以免影響團結。
“祁鄉長,我這邊剛和張副書記交接完工作,還沒熟悉工作呢?
這麼快就做事情,萬一做不好怎麼辦?”
翁蘇怡太倉促了,她都沒準備好呢。
正常來說,需要先熟悉一下工作,才能做事情。
“不影響的,你們只需要把事情安排下去就行了。
具體的工作會有文化站、廣播站和司法所去做。”
祁同偉覺得不熟悉工作不是問題,反正又不需要你親自去做。
當然,翁蘇怡親自去做更好,能夠體現鄉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