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副科到手(第2頁)

 祁同偉要是獲得副科級別,自己要花精力阻止他擔任副科職務。

 要是祁同偉獲得副科職務,肯定跟自己站在對立面。

 另一邊,祁同偉把擴寫後的大國崛起稿子寄給群眾日報、自由日報和漢江日報。

 只要群眾日報、自由日報和漢江日報也刊載擴寫後的大國崛起,祁同偉又可以獲得三份稿費。

 明年(92年)的明珠股票認購證就要發行了,這是合理合法賺大錢的機會。

 認購證30一張,一次發行,全年有效,可以多次搖號抽籤,憑中籤號碼認購股票。

 離明珠證券所發行股票認購證已經只剩半年了,祁同偉要在這之前儘可能地攢錢。

 股票認購證漲幅可是高達一百多倍,30一張,最後漲到五千多一張。

 只要抓住這次機會,以後就不用為錢的問題擔心了。

 與此同時,祁同偉的名字也上了縣委常委會。

 “我反對提拔祁同偉為副科級幹部,反對祁同偉擔任孤山嶺鄉副鄉長。

 祁同偉太年輕了,還需要再鍛鍊鍛鍊!

 學歷並不等於能力。”

 組織部長羅成才剛介紹完祁同偉的情況,副書記苗遠方就站出來反對。

 梁群峰書記的女兒給他打過招呼,要他打壓祁同偉,不能讓他獲得待遇,更不能讓他獲得提拔。

 待遇他阻止不了,提拔他不能讓祁同偉得逞。

 “剛才羅部長已經說明了提拔祁同偉同志為副科級幹部的緣由。

 提拔祁同偉同志為副科級幹部是執行國家的政策和制度,這個問題不必再議。

 現在,常委會要討論的是組織部的提議——讓祁同偉同志擔任孤山嶺鄉副鄉長一事。

 大家只需要說贊同或是反對就行。”

 書記金陽接過話,定了調子,祁同偉擔任副科級幹部是國家賦予的,不需要常委會討論。

 常委會要做的是確定祁同偉的職務。

 畢竟只給級別不給職務又會出現不重視人才的問題。

 同時也是敲打副書記苗遠方,黨紀國法可不是開玩笑的。

 “書記說得對,黨紀國法不能違反,國家政策和制度要執行。

 我贊同祁同偉同志擔任孤山嶺鄉副鄉長。

 孤山嶺鄉需要祁同偉同志這樣有學識有能力的幹部,協助鄢懋青同志搞好發展工作。”

 縣長雷耀華說道,他贊同組織部的提議。

 “我贊同!”

 “我贊同!”

 “我贊同!”

 “我贊同!”

 常務副縣長藍光輝、紀委書記安志毅、組織部長羅成才和縣委辦主任杜文軒接連表示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