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發工資了(第2頁)

 對於鄉親們,祁同偉覺得不能像電視劇裡的祁廳長一樣,把很多人安排進體制內,包庇他們,把村裡的狗安排成警犬。

 這樣只會害了自己,害了鄉親們。

 對鄉親們最好的回報就是帶領他們過上好日子。

 當然,鄉親們有事,合理合法的事情祁同偉自然會積極幫忙。

 祁同偉不能做個忘恩負義的人。

 至於回報鄉親們的辦法,祁同偉已經想好了。

 利用92年的明珠證券所發行的股票認購證,帶領鄉親們發財。

 不過,在未來的一年半里,需要讓鄉親們掙點錢,攢一些購買股票認購證的錢。

 祁同偉自己也準備利用股票認購證來發財,解決自己的錢財問題。

 身在仕途中,沒有金錢方面的壓力,才能保證自己廉潔奉公。

 工作之餘,祁同偉又寫了一篇《大國崛起之海上馬車伕》,寄給了群眾日報、自由日報、漢東日報、漢東晚報、漢江日報、南邊日報和花城早報投稿。

 依舊是一稿多投,為了增加文章投稿成功的概率,獲得更多的稿費。

 如果兩篇文章都投稿成功,被群眾日報、自由日報、漢東日報、漢東晚報、漢江日報、南邊日報和花城早報刊載。

 按照千字20元的稿費,祁同偉兩篇文章六千多字,能獲得九百塊錢。

 相當於祁同偉10個月的工資。

 祁同偉試用期待遇為22級(比大學生的高一級),一個月120元。

 很快,七月份就過去了,祁同偉也拿到了第一個月的全額工資70元。

 本來是84元(試用期70%),扣了14元飯錢。

 也知道了年底之前不會發工資了。

 祁同偉很糾結要不要給家裡寄點錢。

 之前祁同偉想的是發了工資給家裡寄一些,幫助家裡減輕負擔,畢竟自己每個月都有工資。

 但現後面三四個月不發工資,祁同偉擔心自己撐不到年底。

 不寄錢的話,自己的日子會好過點,但家裡的負擔會很重。

 寄錢的話沒有別的收入,自己的未來幾個月的日子就要更加艱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