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回家(第2頁)

 這是梁群峰絕不允許的,自己女兒那邊無法交代。

 人民的名義裡,起初祁同偉憑藉自己努力想要分配到陳陽身邊去工作。

 於是加入緝毒隊勇鬥販毒分子,身中數槍,成為了孤膽英雄。

 可是成了孤膽英雄之後,依然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甚至連去自己女朋友身邊工作的資格都沒有。

 不僅如此,還要回司法所 ,繼續過沒有盼頭的日子。

 最後祁同偉不想在司法所待一輩子,當一輩子科員。

 於是祁同偉屈服了,在漢東大學操場上向梁璐求婚。

 當年這件求婚事情頓時成了新聞,祁同偉也被釘在了漢東大學的恥辱柱上。

 祁同偉沒有告訴高育良和吳慧芬,他已經找過省委組織部,改了工作單位,解決了待遇問題。

 他的檔案、組織關係還在漢東大學,如果梁璐知道他改了工作單位,解決了待遇問題,肯定又要整么蛾子出來。

 在所有手續沒有辦清楚之前,祁同偉誰也不會告訴。

 待了一會,祁同偉就告辭了。

 接下來的幾天,拍照,聚餐,辦畢業手續,然後就各奔東西了。

 處理完學校的事情,祁同偉就回家了,馬上要工作了,得跟家裡說一聲。

 人民的名義裡,祁同偉覺得自己一個漢東大學的研究生被分配到窮鄉鎮,對不起父老鄉親的期望,好幾年不敢回家。

 大家這麼幫助自己是希望自己在城裡立足,以後能幫上忙。

 結果,一畢業就被打回鄉下,這不是白付出了嗎?

 但這都是祁同偉自己想多了,父老鄉親並不指望你回報什麼,也不會覺得你在鄉里工作有什麼不好。

 相反,他們很高興你在鄉里工作,畢竟有事找你幫忙找得到人。

 在城裡,想找你幫忙也找不到。

 父母更不會覺得你從大城市回來有什麼不好,自家孩子吃上公家飯了,是一件非常驕傲的事情。

 不回家別人只會覺得你是個白眼狼,瞧不起鄉親們。

 所有,家是必須回一趟的,讓父母和鄉親們知道自己在鄉里工作。

 家裡和村裡有什麼事情,自己也可以出出主意。

 把七八大姑八大姨都給弄進公安系統,包庇qj犯親親這樣的事情絕不能做。